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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丁蕙实验小学举行法制晨会

更新: 2017-11-27 17:33:12 | 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浙江站讯 (编辑 吴憾 通讯员 於文赞)2017年11月22日,丁蕙实验小学在区级支持下邀请到了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的郑舒木律师以及浙江思伟律师事务所的徐淑慧律师进行关于“关于同学打闹造成的伤害事故“法治晨会演讲。郑律师、徐律师讲述了有关同学间大脑的伤害事故典型事例,着重强调了相关法制知识。

同学们都想不到同学之间要好,玩耍打闹会出什么事情。事实上,通过统计过去三年的在校学生人身损害赔偿案件,70%以上的案件均发生在同学之间,以追逐打闹为主。在这些嬉戏中潜藏着许多危机,会造成许多意想不到的伤害。

在徐律师分享的案例中:由于同学间的嬉戏玩闹恶作剧王同学将胡同学绊倒,从楼梯上滑落。经医院诊断,胡同学腿骨折,胡同学出院后,法医司法鉴定中心对张同学的伤残程度作出评定,认定胡同学为九级伤残。因为胡同学正值身体生长期,这次损伤将对其身体生长和发育产生严重影响。尔后,胡同学及其父母诉讼至法院。本案中,胡同学与王同学相互之间比较熟悉,平时并没有矛盾,事故发生在课间休息时候,系同学之间的玩耍嬉戏所致,并无恶意。胡同学与王同学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根据其年龄状况,胡同学与王同学在楼梯内嬉戏有可能产生的后果,致使胡同学从楼梯上滑落。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王同学系未成年人,无独立的经济来源,故赔偿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来承担,即由王同学的父母来承担胡同学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王同学的行为不仅给张同学带来痛苦,也给自己的父母造成了经济损失。

上面这些事情看似遥远,其实离我们都很近。

对于每个人来说,生命健康都很重要,每一个人都应当予以重视。想要预防悲剧的发生,第一是增强法制观念,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第二,要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规定,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修养。第三,要树立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防范危险的能力。

徐律师提醒道,同学们应在日常生活中,知道哪些事情是我们应该去避免的,哪些事情是我们不应该去做的,哪些事情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同学间嬉戏打闹,定要适度而止,注意自己人身安全的同时,也保护身边同学人身安全。同学之间嬉戏玩耍本是人们少年时期非常美好、值得回忆的事,但不要因为打打闹闹造成的伤害而成

关键词:小学 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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