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商学院前身为1958年成立的甘肃职工财经学院,1981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是甘、青、宁三省(区)唯一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的财经类高等院校。学校先后隶属原国家商业部、原国内贸易部领导,1998年7月,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现有段家滩、和平两个校区,校园占
兰州商学院前身为1958年成立的甘肃职工财经学院,1981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是甘、青、宁三省(区)唯一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的财经类高等院校。学校先后隶属原国家商业部、原国内贸易部领导,1998年7月,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
学校现有段家滩、和平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30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41.4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669.97万元,图书馆藏书164.82万册,是甘肃省重要的经济管理类文献资料信息中心。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500余人、本科生近13000人、各类成人教育类学生5000余人。
学校设有经贸、金融、工商管理、会计、统计、信息工程、外语、艺术、商务传媒、法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农林经济管理、马克思主义、继续教育等14个二级学院和体育教学部;设有经济研究所、敦煌商业文化研究所、理财规划发展研究中心、西部经济开发研究中心、注册会计师培训中心、法商研究所等16个研究所(中心)。
学校现有教职工1186人,其中专任教师739人,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教师3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400余人。教师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优秀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甘肃省“园丁奖”获得者、甘肃省“青年教师成才奖”获得者、甘肃省“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甘肃省劳动模范等60余人。
学校现有统计学、会计学、国际贸易学、金融学4个省级重点学科,拥有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具有MBA专业学位培养单位资格和招收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单位资格,具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两大学科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现有省级精品课程13门、本科专业35个,其中统计学专业是教育部“第二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经过50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现已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体,经、管、文、法、理、工相互支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构筑起了一个能够满足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财经类应用型人才培养平台。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质量为先,以科研促教学,积极发挥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办学功能。2004年以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102项,国际合作项目5项,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60余项,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4000多篇,其中收录于SCI、EI、ISTP、CSSCI等国内外引文检索系统的论文3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180部,为甘肃及至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学校主办的学术期刊《兰州商学院学报》,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英国伍斯特大学、法国欧亚管理学院、美国特洛伊大学、北亚里桑那大学、鲍尔州立大学等国外院校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承担中美“ESEC培训”项目、新西兰政府资助的“甘肃省少数民族妇女权益保护培训”项目、欧盟便捷基金项目“借鉴欧盟经验,促进甘肃省资源依赖型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和日本学术振兴会项目“丝绸之路(中国段)饮食文化”等国际合作研究课题。
经过50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为国家特别是为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和输送了3.6万名经济管理类专门人才,现已成为甘、青、宁三省(区)重要的财经类专业人才教育基地、经济管理研究与咨询基地及财经类在职干部和人员培训基地。
面对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学校确立了“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和“与时俱进抓发展,开拓创新抓改革,勤政廉洁抓管理,求真务实抓落实”的工作思路,坚持走内涵提升与规模发展相结合、专业优化与人才需求相结合、提高人才培养的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相结合的发展道路,争取早日把兰州商学院建设成为在西北地区有重要地位、全国同类院校中有一定影响的教学型财经大学。
兰州商学院奖学金:
第八章 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贫困生资助
第二十六条 优秀新生奖学金制度
凡高考总成绩名列所在省份前100名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被录取的新生,一次性分别给予2万元(第1―30名)、1.5万元(第30―50名)和1万元(第50―100名)的奖励。
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高考总成绩(卷面原始分)超过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30分以上的新生,一次性给予1000元奖励。
第二十七条 在校生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三种。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受奖面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4%)
特等奖:2400元/人学年;一等奖:1600元/人学年;二等奖:1000元/人学年;三等奖:600元/人学年。
(二)专项奖学金
设学术论文奖、精神文明奖、文艺优秀奖和优秀毕业生奖。奖励金额为200元―1200元/项。
(三)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
第二十八条 贫困生资助项目
国家助学金2000-3000元/人.学年,学校设海鸥助学金、深圳―甘肃助学金、校友助学金、少数民族特困生资助。资助额1000―3000元/人学年。
除以上资助项目外,学校通过定期发放特困补助、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减免部分学杂费等方式,支持和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
1、学校同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省分行达成协议,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杂费和生活费。
2、以地方政府牵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逐步开展,甘肃、陕西、重庆、湖北、江苏五地均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用以解决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及部分生活费。
第三十条 “绿色通道”制度。新生入校期间学校开通“绿色通道”,经济特困生持乡(镇)以上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贫困证明,可现场申请缓交学费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兰州商学院就业情况:
我校毕业生历来以理论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有开拓创新精神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毕业生主要就业单位性质流向为:各类企事业单位、金融部门、经济管理系统、涉外单位、电信、交通、石化、党政机关、部队等;就业主要地区流向为:北京、上海、浙江、广东、江苏、甘肃等。
学校牢固树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超前意识、竞争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健全就业指导工作机制、开辟毕业生就业网络平台、开设毕业生就业指导课程、面向中心城市建立就业实习基地、广泛发布用人信息、与各级人事部门举办双向选择洽谈会等途径,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形成了招生、培养、就业统筹规划、齐抓共管的良性运行机制。
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位居省内高校前列,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依次为:2006届86.7%,2005届98.8%,2004届89.1%。多次获得甘肃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综合优秀奖”、“单项优秀奖”等荣誉称号和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