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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中小学校将全面推行"阳光食堂"工程

更新: 2017-07-08 15:38:36 | 长城网 

生活报7月8日讯 7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食安办召开的全市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全面推行“阳光食堂”工程动员大会上获悉,“阳光食堂”的建设工作正式启动。截止到今年年底,哈市将建设完成800家“阳光食堂”,以后家长只需扫一扫二维码就能看到学生菜谱及当天的菜品情况。另外,食堂的洗消间、烹饪间等关键部位也都将安装摄像头,学生家长可通过网络平台直接看到厨房的操作过程、环境卫生及各个食品加工操作场所的工作状况。

“阳光食堂”工程建设按照“四个统一”标准,即设施设备统一技术参数、统一质量规格、统一安装维护和统一日常使用管理标准。同时将达到“四个实现”,即“阳光操作”、“阳光公示”、“阳光监督”、“阳光评价”。

“阳光操作”:在线可看厨房操作

在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餐饮具洗消间、原料库、留样间、烹饪间、备餐间以及水果间、物料流转等关键部位安装摄像头,可通过食堂的显示屏和网络平台直接看到厨房的操作过程、环境卫生及各个食品加工操作场所的工作状况,直接展示食品加工制作核心部位。

“阳光公示”:扫码获知食材来源

各学校食堂要在大堂显著位置悬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全面公示餐饮服务资质、食品安全等级状况、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和主要食材来源等信息,学生家长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利用手机终端除可查看上述信息外,还可查看学生菜谱及当天的菜品情况。

“阳光监督”:发现问题一键投诉

引导广大师生、家长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及时在食堂或者网络平台上获得食品安全检查结论信息。在就餐场所和网络平台上提供食品安全一键投诉、三级响应的救济途径,实现快速投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要在餐厅或学校的醒目位置或者网络平台上,公布最近一次的检查结果记录表;市、区两级教育部门要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利用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广泛参与的公众评价系统,广大师生及家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可对食堂环境、食品安全状况、服务质量等分别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实时展现在平台上。 2019年“阳光食堂”基本实现全覆盖

据了解,哈市现有学生食堂的中小学293家、托幼机构1324家,总计1617家,将遴选一批基础设施较好、诚信守法的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作为前期重点推广单位,起到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以主城区为重点区域逐步扩大推广“阳光食堂”覆盖面。“阳光食堂”工程建设分为三个阶段,到2017年底,建设完成“阳光食堂”工程800家,工程建设完成率达到50%;到2018年7月,工程建设完成率达到90%以上;到2019年上半年,“阳光食堂”工程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

关键词:中学 教育 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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