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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哈佛大学招生歧视案:法官询问亚裔如何分类

更新: 2018-10-26 11:29:01 | 新浪 

中国侨网10月25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美国亚裔控告哈佛大学招生歧视案的审判法官柏洛芙 (Allison Burroughs)24日在法庭上对出庭证人提问,想知道哈佛大学如何定义亚裔,为何亚裔被归类为一大类,而原住民和夏威夷岛民却分开处理。

代表亚裔告哈佛的“学生公平入学”(SFFA)组织的律师团召唤哈佛大学入学部资深副主任班克斯(Roger Banks)出庭作证时,询问他参加常春藤联盟及姊妹校黑人招生及资助官员协会 (Association of Black Admissions and Financial Aid Officers of the Ivy League and Sister Schools)的相关细节。

班克斯回答哈佛律师询问时说,该协会致力招募亚裔、非裔、拉丁裔和原住民学生,但在任何大学的招生中都没有角色与作用。

在回答法官洛洛芙有关“亚裔”定义时,班克斯表示,有关族裔类别的讨论是逐渐演化形成的;招生部人员通常并不知道申请人的细分族裔 (particular subgroups)。他指出,哈佛的柬埔寨裔(Cambodia)学生很少,校方会试图联络和招揽他们。

哈佛招生办公室亚裔职员金佳玲(Charlene Kim)作证时,哈佛律师问她听到哈佛被指控歧视时的个人反应。她回答,非常惊讶,我决不会参与歧视,更不用说歧视看起来像我、像我女儿一样的人。

法官问她哈佛是否对申请人有地域配额,让来自怀俄明等地的更多农村学生入学;金佳玲说,她的理解并没有这样的配额。

曾经任职哈佛组织研究办公室(Office of Institutional Research)的韩森( Mark Hansen) 24日也出庭为一份2013年的研究报告作证,该报告显示亚裔申请人在哈佛招生过程中处于劣势。 韩森在SFFA律师询问时表示,他并不确定亚裔不利的地位是否来自有意的偏见。

哈佛律师提问,为何在发现录取过程不利亚裔后没有报告任何人。韩森回答,这并不是此类分析支持的结论。(唐嘉丽)

关键词:美国哈佛大学
  • 美国哈佛大学录取条件是什么?雅思托福是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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