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 , 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原为司法部直属院校,现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高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已培养各类人才 10 余万人,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 1300 余亩,是“教育部依法治校
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 , 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原为司法部直属院校,现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高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已培养各类人才 10 余万人,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 1300 余亩,是“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单位”、“上海市花园单位”,松江校区为“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高校园区”。
1952 年 6 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华东政法学院由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等 9 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等合并组建成立。伴随着共和国法制建设的变迁与发展,学校两度撤并又两次恢复。 1979 年经国务院批准复校; 2007 年 3 月,经教育部批准,华东政法学院正式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现任党委书记杜志淳教授,校长何勤华教授。
经过几代华政人的努力,华东政法大学现已发展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同时设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学科协调发展、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现有法律学院、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商学院、外语学院、人文学院、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社会学系等 11 个学院(系)和研究生教育院、继续教育学院,设有 22 个本科专业, 19 个硕士点, 8 个博士点, 1 个博士后流动站;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博士授予权。法律史为国家重点学科,国际法学和经济法学先后被确定为上海市重点学科,国际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和司法鉴定先后被确定为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国际法律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为上海市高校高水平特色研究项目,法学、政治学为上海市高校教育高地重点建设项目,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为上海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法律史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外国法制史和中国法制史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学校出版有《法学》、《犯罪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和《知识产权研究》等法学类核心期刊、 CSSCI 来源期刊或科学领域的重要期刊。学校设有国际法律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上海市社会综合治理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刑法学研究中心、经济法研究中心等 70 余个科研机构。图书馆藏书 160 余万册,中外文报刊 1500 多种。学校坚持面向世界开放办学,先后与国(境)内外 60 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签订了近百份校际交流协议或合作备忘录。现有教职工 1100 余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近 400 人、本科以上全日制学生 13000 余人。
五十多年来,华东政法大学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把握节奏,推进内涵建设,以教学为中心、人才培养为根本、学科建设为龙头、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为保障,加强学校的核心竞争力,以人为本,依法治校,质量为先,特色兴校,将学校建设成为以法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式、开放性高素质创新人才为目标,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的多科性特色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奖学金: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一)学年奖学金。根据学生在校一学年德、智、体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每年评定综合奖和各类单项奖。
(二)社会奖学金、助学金。为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校现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学金”,“宝钢教育奖”、“黄平・杨放奖学金”、“段和段奖学金”、“申银万国证券奖学金”、“美迈斯法学研究奖学金”、“华鼎奖学金”、“奥盛助学金”、“卡西欧奖学金”、“迪堡奖学金”、“中华、晨兴、鑫达(德贞)慈善助学金”等40个社会奖学、助学金。
(三)助学贷款及其他帮困助学项目。家庭经济困难,且年满18周岁的学生,可申请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后自付的国家助学贷款。对孤儿、烈士子女以及因家庭遭灾等重大变故发生经济困难的学生,我校实行学杂费减免和临时特困补助,以保证贫困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同时,我校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还积极为广大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服务。
华东政法大学就业情况:
华东政法学院是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管理、金融、外语等专业的多科性院校。学校依托法学教育的优势,以培养法学复合型人才为目标,教育质量高,学生基础扎实。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因此,我校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毕业生就业率稳定保持在95%以上,名列上海市高校前列。
我校长期以来,与社会各界用人单位保持密切的联系。毕业生的就业领域日益拓展,不仅为公、检、法和其它政府部门所需要,其他各行各业也有大量需求。
当前,政法部门和政府机关仍是我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渠道。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制建设的深入,各项事业的发展全面步入法制轨道,依法治国的理念深入人心,各政法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在公务员岗位中招录大量法律及相关专业毕业生,这一切都为我校毕业生就业提供了良好的机遇,每年我校均有一定比例的毕业生通过国家和地方公务员考试,进入到国家、地方的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海关、出入境边防检查、海事、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
律师行业也是我校毕业生就业选择倾向集中的领域。我国现有律师的数量远远不能适应社会对律师人才的需求,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强调必须大力发展我国的律师队伍。同时,律师业是富有挑战性的行业,能为广大毕业生提供良好的创业天地。
近年来,随着我校专业向法学特色、学科结合的方向发展,毕业生除了到政府机关和律师行业就业外,就业格局趋向多元化,毕业生就业的单位有各事业单位,如公证处、劳动监察总队、社保中心;有金融行业,如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花旗银行、汇丰银行、渣打银行,三井住友银行等;有国有大中型企业,如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上海市电力公司、宝钢集团、信宜药业、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有世界知名企业,如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强生公司;有管理咨询行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如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等,这些行业和部门对我校“懂英语”、“懂经济”、“懂法律”的高质量的复合型人才越来越青睐。
学校非常重视学生就业工作,有专门的就业指导机构,全方位为学生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学校已形成一套符合本校特色的就业指导和服务体系。由于我校具有较为雄厚的学科综合实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多年来毕业生就业已形成就业率高、就业面广和就业质量好的工作特点。
2004-2006届各专业就业率
学院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法学(民刑法方向) 98.5% 98.2% 97.7%
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 99.5% 96.9% 97.7%
法学(经济法方向) 96.3% 96.2% 99.0%
经济学 100.0% 99.0% 100.0%
金融学 100.0% 100.0% 100.0%
英语 97.7% 100.0% 100.0%
侦查学 96.6% 98.4% 97.5%
行政管理 99.3% 98.5% 99.0%
2004-2006届毕业生各专业就业流向表
专业 行业
年份 公务员
(法院、检察院) 公务员(公安系统) 公务员
(海关、武警边防) 公务员
(其他政府机关) 律师
事务所 金融
机构 事业
单位 公司
企业
法学(民刑法方向) 2004 7.0% 7.8% 3.9% 19.5% 6.4% 7.2% 10.6% 37.6%
2005 9.06% 7.32% 4.53% 8.71% 8.01% 11.15% 22.65% 28.57%
2006 11.7% 6.1% 2.6% 10.7% 4.6% 14.2% 16.3% 33.7%
法学 (经济法方向) 2004 6.7% 8.1% 2.6% 17.0% 7.4% 10.3% 12.2% 35.7%
2005 5.33% 4.10% 1.23% 9.43% 10.66% 11.07% 11.57% 42.62%
2006 8.2% 3.8% 5.1% 10.8% 8.2% 11.4% 17.8% 34.8%
法学 (国际经济法方向) 2004 6% 4.7% 4% 14.7% 14.7% 6.7% 11.3% 37.9%
2005 3.83% 7.23% 2.13% 7.23% 18.30% 12.34% 18.30% 30.64%
2006 11.1% 3.5% 5.3% 16.4% 8.8% 14.0% 11.7% 29.2%
侦查学 2004 5.6% 28.9% 6.7% 27.8% 0% 2.2% 5.6% 23.2%
2005 15.05% 35.48% 6.45% 11.83 3.23% 3.23% 8.60% 16.13%
2006 16.0% 10.6% 7.4% 26.6% 0 3.2% 27.7% 8.5%
金融学 2004 0% 0% 2.6% 18.0% 5.1% 38.5% 5.1% 30.7%
2005 4.65% 0 2.33% 6.98% 2.33% 44.19% 2.33% 37.21%
2006 0 0 0 16.7% 0 37.5% 25% 20.8%
经济学 2004 0% 6.7% 0% 23.3% 0% 6.7% 3.3% 60%
2005 2.44% 2.44% 0 4.88% 0 29.27% 7.32% 53.66%
2006 0 0 2.6% 0 2.6% 34.2% 10.5% 50%
行政管理 2004 0% 4.9% 0% 29.3% 2.5% 14.6% 9.8% 38.9%
2005 4.35% 2.17% 8.70% 4.35% 8.70% 13.04% 26.09% 32.61%
2006 8.6% 5.7% 8.6% 20% 0 14.3% 28.6% 14.3%
英语 2004 0% 0% 8.3% 5.6% 5.6% 5.6% 11.1% 63.8%
2005 0 0 10% 3.33% 3.33% 6.66% 6.66% 70%
2006 5.9% 0 2.9% 11.8% 0 0 8.8% 70.6%
合计 2004 5.2% 8.6% 3.2% 18.1% 6.6% 8.5% 11.2% 38.6%
2005 6.24% 8.52% 3.25% 8.17% 9.84% 11.95% 17.75% 34.27%
2006 10.2% 4.5% 4.1% 13.6% 4.9% 13.2% 17.5% 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