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31日电 据加拿大《明报》报道,一名华裔业主2015年以510万加元出售西温哥华住宅,但随后发现房屋被两度“摩货”,成交价推高至630万加元。业主向省最高法院起诉房产中介和买家,指中介串通他人“摩货”,令他受到金钱损失,但最终败诉。业主随后提出上诉,近日,上诉法庭以审讯程序出错为由,改判业主胜诉,获准解除合约。
“摩货”是一种市场投机行为,意思是指中介与卖家签订临时买卖合约后,在正式签署楼契及支付余款前,将房屋的业主权转让至第三方或更多参与者。
根据法庭文件,蔡姓业主于2015年5月16日,透过张姓房产中介以510万加元售出位于西温哥华的一间豪宅,交屋日期为同年10月30日。但是,该豪宅之后分别在交屋前的7月15日和8月11日被转售两次,第一次的成交价为570万加元,第二次更推高至630万加元。另外,蔡姓业主于7月份签署了协议,同意把交屋日期延至同年11月30日。
蔡向法庭指出,他的英语和眼力都不好,不知道在买卖合约和之后的延期协议上都写有条款,允许新买家在毋须通知原业主的情况下将豪宅转卖;又指张姓中介没有向他解释条款内容,但张对法官称,已经向蔡解释过合约内容,当时更知会对方,豪宅已经被转手一次。
蔡姓业主称,当他从律师口中得知豪宅进行过两次“摩货”后,决定将房屋收回;在11月30日交屋日期当天,蔡并没有完成买卖手续。随后,蔡向省最高法院起诉,控告张姓中介和第一位张姓买家串通,以不实陈述,诱导他以510万加元出售房屋,要求法官准许解除买卖合约。另一方面,张姓买家也诉至法院,要求法官颁下合约执行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