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教育局2019年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将领取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申请本次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且已通过人员。
二、领取时间
2019年5月16日--5月17日,上午:8:30--22:30,下午14:00--17:30。
三、领取地点
利津县教育局102房间(利津县凤凰大道58号 )。
四、须持材料
(1)本人领取:需持本人身份证。
(2)代理人代领:需持本人及代理人双方身份证。
五、注意事项
(1)领取人领证签字并核对证书的信息无误后方可离开。
(2)领取的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一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档材料一份。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按相关程序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请妥善存档保管。
证书领取咨询电话:5629919
原标题:关于领取2019年第一批次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公告
利津县教育局
2019年5月14日
来源:http://www.lijin.gov.cn/asdfsrt/2019/5/14/asdfsrt_43234_6229587.html
(责任编辑:李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