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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渭南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更新: 2019-05-16 15:44:38 | 中公教育网 

为大家提供:2019渭南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更多请访问中公陕西教师资格证考试网。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19〕3号)和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及现场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渭教师〔2019〕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精神,现将渭南市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的人员,包括2019届驻渭高校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以及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渭的社会人员。

(二)2019届驻渭高校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应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具备《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驻渭高校2019届本、专科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做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非2019届本、专科毕业生尚不具备申请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

(三)身心条件。

1、中国公民(含符合认定条件的港澳台人员)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所在地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网报及确认。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2、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结论为合格。

3、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三、认定机构

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由渭南市教育局统一认定。

1、2019届师范类毕业生以所在学校为单位统一在渭南市教育局申请认定。

2、2019届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在7月上旬取得毕业证书的,参加所在高校网报并现场确认,由渭南市教育局统一认定。毕业季如因各种原因未能申请认定的,毕业后下一个认定季按照社会考生在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认定。

3、社会考生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申请网报及现场审核确认(各县市区审核确认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在户籍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籍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渭南辖区内就业人员提交有效的居住证或工作证明材料。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陕西省教育厅规定要求,我市实行统一的网报时间,2019届驻渭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网报时间:

2019年5月20日至6月20日(其中6月1日-6月6日网络维护)

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选择渭南市教育局,选择确认点一栏时选择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或所在高校。

仔细核对所填认定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认定信息。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须由本人负责。网报成功后点击 退出 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关键词:渭南市 中小学教师 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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