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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底前山东所有小学全面开展课后服务

更新: 2019-05-15 15:40:26 | 水母网新闻频道 

    水母网5月15日讯(烟台晚报记者 庞磊)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特别是小学生课后“三点半”的托管服务问题亟待解决。广大小学生家长接送难,有的依靠老人接送,有的送到小饭桌帮忙看管,有的送到课后辅导机构参加课外补习辅导,存在安全隐患,也加重了家庭经济负担、学生课业负担。这些难题将在今年9月底前解决。

    昨日,省教育厅等4部门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19年9月底前,全省所有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课后服务全面开展,有需求的小学生全面保障。初中暂不作硬性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初中参照实施。

    根据要求,课后服务安排在上学日放学后进行。具体服务时间段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弹性确定,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17:30。主要组织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开展文体、科普、社团活动,以及户外拓展训练、劳动实践教育等,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鼓励各学校充分挖掘资源潜力,注重学生个体差异和兴趣培养,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组织集体补课或教学。

    课后服务具体以何种形式展开?《意见》规定,课后服务坚持“政府主导、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主要利用学校现有师资、场所、设施开展活动。省教育厅鼓励社区、企事业单位提供人才、场所、设施等资源支持课后服务工作,鼓励家长自愿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各地师资力量、实施条件不足的,可通过发展社会志愿者、购买第三方人员和有办学资质机构的服务等方式予以补充。引进第三方开展课后服务的,成立由家长委员会、教师代表组成的准入评审小组,民主决定提供服务的第三方人员或机构,学校无偿提供场地及相应资源,降低服务成本。省教育厅强调,课后服务家长和学生自愿参与,不得强迫学生参加。学校应与家长、学生签订告知书,告知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内容和接送学生时间,学校、家长、学生三方签字,明确各方责任。

    省教育厅指出,各地可按照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社会赞助等方式筹措经费。课后服务应保障公益属性,采取服务性收费予以补充的,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由市或县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充分听取社会和家长的意见,制定收费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并随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贫困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全部免费。课后服务收费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社会志愿者补助、第三方服务购买等课后服务合理性、必要性支出,不得挪作他用,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同时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在参与课后服务给予收入奖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评先评优奖励机制,将参与课后服务工作量、教研创新等情况纳入教职工工作评价考核。

关键词:山东 课后 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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