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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出炉

更新: 2019-05-15 15:00:56 | 威海新闻网 

威海新闻网5月15日讯(记者 杨慧 通讯员 杨博)5月13日,《经区教体处关于2019年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详细介绍了报名流程、所需材料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其中,报名范围为幼儿园大班在园的适龄儿童(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和小学五年级毕业生。

《通知》显示,凡在经区学校及幼儿园就读,符合到经区学校入学的学生及儿童,5月13日至24日,通过现就读学校、幼儿园进行统一报名。各学校、幼儿园组织证件初审后按照教体处下发的资料审查时间安排表至教体处窗口进行集中复审。崮山中学、泊于中学、十三中和桥头小学负责对崮山镇、泊于镇、桥头镇幼儿园及小学报名材料进行集中审查。

针对不在经区学校及幼儿园就读,符合到经区学校入学的学生及儿童,6月10日至14日和7月1日至5日,由家长持报名材料至经区世纪大厦政务服务中心教体处窗口现场办理。其中,超过报名时限的学生,就读学校需服从调整。此外,符合到经区学校就读的外国国籍学生,需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26日至28日携带材料至经区世纪大厦政务服务中心教体处窗口现场办理。具体政策请参照经区教育资源网招生在线栏目(网址:http://www.whjqedu.cn )中《经区教体处关于2019年涉外子女入学报名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根据《通知》要求,经区户口适龄学生及儿童报名所需材料包括:户口本;房证(或不动产证)及交款发票、契税发票、维修基金发票任选其一,或购房合同及交款单据。

区外户口适龄学生及儿童报名所需材料中经区内有房产的需提供户口本、房证(或不动产证)及交款发票、契税发票、维修基金发票任选其一,或购房合同及交款单据;经区内无房产的需提供户口本、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经区的居住证、经区用工单位合法的劳动合同(提供缴纳社会保险或三金证明)或工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其中,居住证地址与居住地不符的,需提供租房合同,荣成、乳山、文登不需提供居住证,仅提供租房合同。若孩子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的或户主不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需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按照以下顺序安排至学区内学校入学:一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购房;二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三是其它情况。

另外,若学区内学校满额(小学班额超过45人、中学班额超过50人)无法接纳,由教体处统一调整其他相对就近学校入学。调整顺序依据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经区购房时间顺序、务工时间长短顺序,时间顺序相同的依据在经区小学、幼儿园就读时间顺序安排。

报名所需材料均需提供真实原件,且家长需在新生入学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上签字。经审查发现的可疑材料将送至户籍部门、房管部门查验,经审查不真实的,将做如下处理:不符合入学年龄的学生及儿童取消入学资格,并报计生、户籍管理部门;提供虚假居住证明的适龄学生及儿童,中学分至崮山中学、泊于中学、十三中,小学分至崮山中学、泊于中学、桥头小学,并报房管、公安等管理部门。学生入学材料的检验贯穿学生报名、学生报到及在校期间。

此外,烈士子女、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经区中小学新生将于8月中下旬陆续收到入学通知书。在区内学校、幼儿园报名学生及儿童,由报名学校、幼儿园发放入学通知书。在教体处窗口报名学生及儿童按报

关键词:区中 招生政策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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