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傅静怡)昨天,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四项具体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进一步促进高等教育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 加强宏观调控,统筹做好普通本专科和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工作;严格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办学秩序管理。
其中,“进一步促进高等教育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该项中,2017年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共安排28.7万人,其中本科16.7万人、高职(专科)12万人,有关省份安排国家协作计划任务要以公办高校为主。2017年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安排6.3万人、地方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原则上比2016年增加10%以上、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
另外,2017年各地、各部门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中,江苏省总规模计划招生372800人,其中本科194800人,高职(专科)178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