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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出炉

更新: 2019-05-10 15:49:29 | 东南网大学城频道 

    日前,记者从安溪县教育局获悉,《2019年安溪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下称《意见》)已正式出台。安溪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的招生计划与去年基本持平,全县13所高中计划招收222个班级5270名学生。

今年有哪些变化?

    与去年的招生政策相比,今年有一些显著的变化——

    1

    公办完中校统招生录取办法由“等级优先”,改为“等级入围,分数优先”。录取时,将根据志愿和招生计划,一级达标高中按1:1.2,其他按1:1.1划定等级入围线,再按中考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中招录取原则采取平行志愿。志愿不调剂,不能放弃前面志愿而录取后面志愿。

    2

    一级达标高中对奖励生和定向生的要求更加严格,其中,安溪一中奖励生、定向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比去年提高30分,铭选中学、安溪八中定向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分别比去年提高20分、10分。

    3

    恒兴中学面向全县计划招生(不含保送生和自主招生)将与省一级达标高中同时切线。

完整招生工作意见

    请看下文

安溪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2019年安溪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中学、中(职)专学校、县教师进修学校:

    为确保我县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公开、公平、公正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考中招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9〕7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泉教中〔2019〕3号),经2019年4月18日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决定,现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计划

    各校招生计划具体说明:

    1.安溪一中:①综合分析本届初中毕业生初中三年全县统一考试结果,预留220名用于保送,其中面向安溪一中初中部(含城东校区)初中部保送17名,面向凤城中学保送33名,面向安溪一中(含城东校区)、凤城中学之外的学校保送60名; ②预留13名用于体育特长生的自主招生;③预留40名用于奖励巩生工作成效突出的学校;④预留180名用于定向招生;⑤预留5名用于录取音乐特长生;⑥预留5名用于录取美术特长生。⑦预留10名用于照顾符合入驻茶博汇的涉茶企业、涉茶专业经销商子女(具体对象由茶博汇审核确定后提供名单及入驻涉茶企业的原件、复印件及证明、户口簿)。

    2.铭选中学:①综合分析本届初中毕业生初中三年全县统一考试结果,预留50名用于保送,其中面向铭选中学初中部保送15名,面向铭选中学之外的学校保送35名;②预留10名用于体育特长生的自主招生;③预留135名用于定向招生;④预留3名用于录取音乐特长生;⑤预留3名用于录取美术特长生;⑥预留10名用于照顾录取籍贯为官桥善坛村的钟氏考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善坛村的证明);⑦预留4名用于照顾录取钟氏家族亲属子女(需经钟氏家族捐资者确认)。

    3.安溪八中:①综合分析本届初中毕业生初中三年全县统一考试结果,预留30名用于保送,其中面向安溪八中初中部保送10名,面向安溪八中之外的学校保送20名;②预留125名用于定向招生;③面向全县统一招生145名;④预留10名照顾录取安溪八中学校建设用地的蓬溪村相关小组考生(具体名单由安溪八中提供,且需提供考生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蓬溪村证明)。

    4.安溪六中:①预留30名用于录取体育特长生的自主招生;②面向全县统一招生100名。

    5.沼涛中学:①面向全市自主招收美术特长生30名;②预留10名保送本校初中部美术特长生;③预留65名用于美术特长生的自主招生,其中15名指标为“中意国际课程实验班”;④预留30名用于录取体育特长生;⑤面向全县统一招生50名。

    6.俊民中学:①预留40名用于音乐特长生的自主招生;②面向全县统一招生80名。

    7.培文中学:①预留30名用于美术特长生的自主招生;②预留10名用于录取美术特长生;③面向全县统一招生30名。

    8.蓝溪中学80名、崇德中学30名、安十一中30名、龙门中学30名、梧桐中学80名面向全县招生。

    9.恒兴中学:①预留100名面向本校初中部保送招生;②预留140名自主招生;③60名面向全县统一招生。

    10.保送招生必须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若保送生名额未满的,则安溪一中、铭选中学、安溪八中未满指标转为面向全县统一招生,沼涛中学未满指标转为自主招生。各校自主招生、面向全县统一招生和其他预留指标若生源不足,安溪一中、铭选中学未满指标转为面向全县招生,其他学校未满指标转为面向片区招生。

    二、片区划分

    三、成绩使用

    1.成绩的公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五个学科考生成绩公布原始分和等级;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等四个学科的考生成绩原始分不公布,只公布等级;体育与健康的考生成绩公布原始分;信息技术考查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查为合格和不合格。

    2.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考生:⑴在本省外地学校就读并具有就读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认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经就读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在校学生学习年限、学籍证明,由报考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考办出具的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证明。⑵户籍在我县的往届生、在外省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初中毕业证书或就读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在校学生学习年限、学籍证明,并参加我县今年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及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⑶上述对象均需提供学籍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或招生部门出具的由县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查及信息技术考查成绩证明。若学籍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或招生部门未统一组织初中毕业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查及信息技术考查的,需参加我县组织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查及信息技术考查;未参加考查的,成绩记为不合格。

    3.由于转学、复学或在外省中学就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等原因,未能参加我市2018年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的,须报名参加今年6月23日的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

    4.初中二年级考试的地理、生物学科考试成绩,计入该生下学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参加高一级学校的招生录取。地理、生物学科考试成绩达不到C级的考生不再进行重考,地理、生物学科考试成绩保留两年有效。往届生须参加今年考试学科的考试(地理、生物考试学科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查学科两年有效期内除外)。

    四、志愿填报

    1.恒兴中学在“恒兴中学志愿栏”填报。

    2.安溪一中、铭选中学、安溪八中(面向全县招生)在一级达标高中志愿栏填报。

    3.蓝溪中学、俊民中学、安溪六中、梧桐中学、沼涛中学面向全县招生的在二级达标高中志愿栏填报。

    4.崇德中学、安十一中、龙门中学、培文中学面向全县招生的在三级达标高中志愿栏填报。

    5.蓝溪中学、俊民中学、崇德中学、安溪六中、安溪八中、安十一中、龙门中学、梧桐中学、沼涛中学、培文中学面向片区招生的在普通高中志愿栏填报。

    五、各批次录取顺序

    1.恒兴中学计划招生;一级达标高中面向全县招生(按志愿依次录取统招生,特长生,照顾入驻茶博汇的涉茶企业、涉茶专业经销商子女,奖励生、定向生);

    2.二级达标高中面向全县招生;

    3.三级达标高中面向全县招生;

    4.一、二、三级达标高中面向片区招生。

    六、加分和扣分

    1.加分: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在该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六科录取总分的基础上加分照顾,加分照顾不能累加,仅取分值最高的一项。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执行外交任务或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的军人的子女以及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加20分。(提供县人武部出具的证明)

    (2)作战部队与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病故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获得中央军委表彰(含中央军委机关十五部门、原四总部中,两个及以上部门联合表彰)、省级及以上军地联合表彰等军人的子女加10分。(提供县人武部出具的证明)

    (3)除以上两项规定外的军人子女加5分。(提供县人武部出具的证明)

    军人子女享受中考优待,根据福建省军区政治部、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军人子女中高考优待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政联〔2015〕1号)和《关于《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闽政联〔2017〕1号)、《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8〕140号)等文件要求,各学校要通知初中三年级军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于规定时间前到学校所在县(市、区)人武部按要求进行登记,保障“符合优待条件”学生的知情权,确保不漏一人。(提供县人武部出具的证明)

    (4)获得省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加10分,获得设区市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加5分。(提供省、设区市见义勇为机构出具的证明)

    (5)散杂居住在泉州市区(鲤城、丰泽、洛江)的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县城及以下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提供证明其民族属性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外县户籍学生须提供其所在县 市、区 教育局出具的证明)

    (6)独生子女和农村“独女扎户”“双女扎户”的子女可照顾5分。(提供县卫健局证明)

    (7)“三侨子女”、台籍学生加3分。(提供县委外事办出具的证明)

    (8)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泉州市参加中考,根据《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7〕6号)、《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规定〉的通知》(泉委人才〔2017〕10号)、《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工作生活待遇暂行规定〉通知》(泉委人才〔2017〕13号)等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按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分别加15分、10分、5分。(提供市公务员局出具的证明材料)

    各类加分照顾录取对象必须填写《2019年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连同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于5月22日前交到就读学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照顾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招生注意录取花名册”的要求初审、造册、审核并加盖公章,于5月18日前上交县资格审查组。县教育局组织审核后,将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ax.gov.cn,下同)公示。

    2.扣分

    报考安溪一中、铭选中学、安溪八中(面向全县招生)的往届生,从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六科总分中扣20分,再参加投档录取。

    七、录取办法

    按照规定先对考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六科总分(其中物理、化学学科分别按卷面考试成绩的90%、60%折算后计入录取总分)进行加扣分(以下简称投档分),再参加录取。中招录取原则采取平行志愿。志愿不调剂,不能放弃前面志愿而录取后面志愿。

    (一)面向全县招生(不含恒兴中学)

    1.统招生

    考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达到“良”及以上;各学科成绩等级均达到“C”级及以上;体育与健康成绩达12分及以上;信息技术考查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查均须合格。

    (1)录取办法:以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成绩的等级为依据,根据志愿和各类招生计划,省一级达标高中按   1:1.2,其他达标高中按1:1.1划定等级控制线,再从等级入围的考生中,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六科总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六科总分相同,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总分高者;若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总分相同,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者;若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相同,先录取语文、数学两科总分高者;若语文、数学两科总分相同,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若语文成绩相同的,依次优先录取数学、物理、化学高分的考生。

    (2)成绩限制:安溪一中、铭选中学、安溪八中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等级分别为4A5C、3A6C、2A7C。

    2.自主招生

    (1)保送招生

    保送招生方案由相关学校制定,内容包括招收对象、时间、范围、类别、计划招生数、报名条件、报名办法和录取程序等,经县教育局审批后公布实施。被保送考生和家长必须与招生学校签订承诺书。通过保送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中招志愿录取。保送招生录取学生申报表(附件1)于7月5日前送县考试中心审批,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县考试中心邮箱axzsb123@163.com。

    (2)特长生自主招生

    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自主招生方案由相关学校制定,内容包括招收对象、时间、范围、类别、计划招生数、报名条件、报名办法和录取程序等,经县教育局审批后公布实施。考生和家长必须与学校签订承诺书。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中招志愿录取。

    体育、美术、音乐特长生自主招生对象的中考成绩不得低于市(县)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录取工作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完成,并将录取学生申报表(附件2)送县考试中心审批。上述学生名单的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县考试中心邮箱axzsb123@163.com。

    3.安溪一中奖励招生

    (1)奖励指标:预留40名,用于奖励巩生工作成效突出的学校。

    (2)指标分配

    ①以中考到考率(初三年下学期分流到华侨职校、陈利职校、安溪茶校等职校就读预备班的学生 以职校提供的名单、数据为准;就读学生超过当年秋季初三年基层报表数15%的,按15%计算;15%以内的,按实际就读人数计算 视为中考到考纳入学校统计)为依据,内安溪学校(罗岩学校列为内安溪学校,下同)达到75%以上(含75%),外安溪学校(不含城区的安溪一中本部、铭选中学、安溪六中、沼涛中学、凤城中学、城厢中学、金火中学、恒兴中学,下同)达到85%以上(含85%),考生数50-149人的学校奖励1名,150人以上(含150人)的学校奖励2名。

    ②按内外安溪学校分别统计,考生数在50人以上,且到考率居内安溪或外安溪所有学校第一名的奖励2名,第二名至第六名的各奖励1名。

    以上奖励指标可以累计,但已享受定向生指标且考生数在49人以下的学校不再享受奖励指标;考生数50-99人的奖励最多1名;100-199人的奖励最多不超过2名;200人以上(含200人)的奖励最多不超过3名。城区学校(不含安溪一中城东校区、光德中学)不享受奖励。

    (3)条件限制

    ①在享受奖励的学校实际就读三年,具有该校学籍及学校所在乡(镇)户籍且在该校报考的三年应届毕业生。

    ②第一志愿填报安溪一中,且没有填报县外普通高中志愿。

    ③中考最低录取控制线为4A5C,且投档分不得低于该校面向全县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20分。

    (4)资格审查:奖励生资格审查由教育局资格审查组负责。不具备奖励资格的考生将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5)录取办法:以学校为单位,按实际奖励指标,从符合条件的本校考生中,根据统招生“录取办法”的规定依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定向招生

    (1)指标分配

    各校定向指标计算办法如下:全县定向招生指标(安溪一中180名、铭选中学135名、安溪八中125名)除以全县到考人数乘以学校到考人数(四舍五入,取整数)。到考人数计算办法与奖励招生相同;中考及初二会考9个学科,其中2科及以上学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的学生不计入到考人数。定向指标不足1名的学校,给予1名定向指标。

    (2)条件限制

    ①必须是在现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连续两年以上,且在学籍所在学校报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②一级达标高中志愿栏需填报安溪一中、铭选中学、安溪八中的志愿。考生在志愿中填报县外普通高中的,取消其定向资格。

    ③安溪一中、铭选中学、安溪八中定向录取的考生,最低录取控制线等级分别为4A5C、3A6C、2A7C,投档分分别不得低于该校面向全县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20分、30分、40分。

    (3)资格审查

    各校依据“定向资格”的相关规定对考生进行逐一审查,并公示5天后,于6月12日前将《定向生资格审核表》(附件4)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教育局资格审查组。县教育局组织审核后,应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4)录取办法

    以学校为单位,按实际定向指标,从符合条件的本校考生中,根据统招生“录取办法”的规定依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5.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招生

    (1)基本条件

    ①参加2019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②专业要求

    体育:在初中阶段参加县级运动会获个人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参加市级及以上运动会获得个人单项前八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项目仅限:短跑、跨栏、中长跑、铅球、铁饼、标枪、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杆跳高、举重、武术、游泳、体操、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等十九项。

    音乐、美术:在初中阶段参加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联办的正式比赛获个人二等奖及以上,或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联办的正式比赛获得个人三等奖以上(培文中学美术特长生专业要求可降低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联办的正式比赛获个人三等奖)。

    项目仅限:绘画(不含书法)、声乐、器乐、舞蹈等四项。

    ③获奖截止时间:2019年6月6日(以证书或文件为准)。

    ④成绩限制:投档分不得低于市(县)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2)资格审查

    ①6月6日前,考生将获奖证书原件交所在中学,由学校逐一审核并公示5天后,于6月12日前造册送县资格审查组。

    ②“特长生”录取后,学校要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应及时上报县招生监察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录取办法

    ①符合特长生条件的考生,根据统招生“录取办法”的规定进行录取。

    ②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录取前须与招生学校签订承诺书。

    (二)面向片区招生

    1.考生归属

    2019年3月1日前取得我县公办学校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报考的应届考生按学籍学校归属片区录取;其他考生按户籍所在乡镇归属片区(户籍迁移时间限于2019年6月12日前)录取;恒兴中学的外县(市)户籍考生参加凤城、城厢、参内片区录取。

    2.录取办法

    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1:1.1的比例划定等级控制线,再参照面向全县统招生录取办法的规定进行录取。

    3.资格审查

    各校依据“考生归属”的相关规定对考生进行逐一审查,并公示5天后,于6月12日前将变动生花名册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教育局资格审查组予以核实。

    (三)照顾录取

    1.安溪一中照顾录取符合入驻茶博汇的涉茶企业、涉茶专业经销商子女考生,最低控制线为7A2B,且投档分不得低于安溪一中统招生录取分数线15分。

    2.铭选中学、安溪八中照顾录取考生的成绩不得低于市(县)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四)恒兴中学招生有关事项

    1.恒兴中学实行部分计划保送、自主招生与部分计划统一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名额分配见“招生计划”。

    2.恒兴中学保送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内容包括招收对象、时间、范围、类别、计划招生数、报名条件、报名办法、录取程序和收费标准等,并于4月30日前送县教育局审核备案。若名额未满,则转为自主招生。保送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中考志愿录取。保送招生录取学生申报表(附件3)于7月5日前送县考试中心审批,电子表格同时发送至县考试中心邮箱axzsb123@163.com。

    3.恒兴中学计划统一招生的录取办法:在“恒兴中学志愿栏”填报恒兴中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受学科等级限制,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六科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60人(总分低于490分者不予录取)。若最后一名总分相同,则参照面向全县统招生录取办法予以录取;若名额未满,则未满指标转为自主招生。通过志愿填报被恒兴中学录取的考生不得参与公办高中的录取。

    4.恒兴中学自主招生在省一级达标高中切线录取后进行,招生对象不受志愿填报限制。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内容包括招生人数、招生对象、招生办法、收费标准等,并于4月30日前送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5.恒兴中学保送招生、自主招生被录取的考生及家长必须与学校签订承诺书,不再参加其他公办学校录取。

    6.恒兴中学原则上不得招收已被公办学校录取的考生。

    八、征求志愿

    1.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招生,对录取结束后未能完成计划的学校,由县招考委统一组织进行征求志愿。

    2.若考生同时参加多所学校保送、自主招生的,按照达标高中级别高的学校优先录取(同级别的,晋级时间早的优先录取)的原则执行。

    九、纪律要求

    1.各校务必按照要求切实做好资格条件、学籍或户籍的审查和确认,若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将对学校经办人员和相关领导严肃追责。

    2.各普通高中学校原则上不能到初中校做招生宣传工作,如特殊情况需要做招生宣传的,必须报请县教育局批准。各校一律不得进行有偿招生,对有偿招生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3.任何个人、学校不得擅自代替考生申请获得初始密码,考生可以在学校、家庭或其他地方填报志愿。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修改考生的密码和志愿,不得对考生的志愿选择进行干预,严禁强迫、变相强迫或故意误导,否则将严肃查处。

    4.各校不得招收市(县)最低录取控制线下的学生,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不得向县招考部门之外的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生源和考生信息。

    6.除经市教育局批准可以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之外,各校不得招收外地生源的考生。

    7.凡升入我县普通高中学校学习的学生,均需经过我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录取。各校必须严格遵守省、市、县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凡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的学校,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视情况扣发该校校长的绩效工资,取消该校和相关责任人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8.县教育局将派监察组对各校保送、自主招生等工作全程监察。各校要将经县考试中心审批后的各类保送、自主招生录取结果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各界、舆论与纪检部门监督。要做到程序规范、公平公正、信息公开,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十、其他事项

    1.非安溪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经我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认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现学籍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中招,并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享受与我县户籍考生同等的权利。

    2.考生通过保送、自主招生与招生学校签订承诺书并被录取后,不得报录安溪县外学校,一经发现将不予转出全国电子学籍。

    3.其它规定参照《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泉教中〔2019〕3号)文件执行。

    4.学校凭县考试中心提供的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的“考生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应写有“经县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并加盖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印章,方为有效。录取通知书版面由各校自行设计,但内容须统一按规定要求(见附件5)印制。

    5.各校录取结束后,要将实际录取考生的信息汇总成册(见附件6),于8月31日前送交县教育局中教股,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xj3236764@163.com,以便做好学籍建档工作。

    6.本《意见》解释权属安溪县教育局教育考试中心。

来源:安溪报

关键词:安溪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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