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报全媒体讯 近日,常州公证处在办理两起留学公证时,发现当事人提供的学籍证明、学习成绩单等材料竟是造假的。
前几天,常州公证处涉外公证部收到一份出国留学用途公证申请,申请人是一名高中毕业生小峰(化名)。根据身份证显示,小峰是2001年8月出生,尚未成年。但材料中有一份学校盖章的材料,证明小峰是该校2015级学生,今年高中毕业。
“既然高中毕业了,为何不提供毕业证书呢?”公证员在查看材料后当面询问小峰的家长邹某。
邹某回答说,孩子刚参加高考,学校还没来得及发毕业证书,而那边材料催得紧,不得已只好去学校临时开个证明。
家长的回答虽勉强说得过去,但公证员又想到一个问题:孩子今年6月份参加高考,能否提供一下高考成绩呢?
这时,家长不耐烦了,怒气冲冲地对公证员说:“你们怎么那么烦,材料都提供了还不给办证,为什么其他城市的公证处出国留学的公证没有这么麻烦?”
对于家长的指责,公证员并未计较,而是立即联系了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对这名学生的学籍情况进一步核实。很快,反馈信息显示,小峰的学籍是2016级,今年刚刚上完高二,还没升入高三。
眼看着瞒不过去,邹某承认了造假行为。邹某承认,他儿子小峰今年才高二,参加了小高考。为给孩子减轻升学压力,他们决定让孩子出国留学,不在国内参加高考,但留学所在国要求孩子必须有高中毕业证书,于是,在中介机构的怂恿下,想到了提供假学籍证明、假成绩单等虚假材料想骗取公证书。跟邹某一起的,还有另外一名学生家长施某。施某的孩子就读的是我市一所中专学校,今年才二年级,家长为了其出国留学,也提供了虚假材料。
公证员对这两名家长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他们这样不是为孩子好,反而会害了孩子,因为这会危及到孩子今后的信用评级。即使这次蒙混过关,今后孩子如果在留学期间被发现申请材料中成绩作假,国外学校甚至会取消孩子学籍。最终,两名家长当面认错。
常州公证处涉外公证业务部周绍青部长告诉记者,对于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行为,依据我国《公证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将分别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民事和刑事责任。但出于对在读学生的关爱,对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公证处多以正面教育劝导为主。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联合惩戒机制的不断完善,全国公证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也将加入该机制。”周绍青部长介绍,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隐瞒事实骗取公证书的当事人除了被列入公证领域失信人员黑名单外,还将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和共享。这可能使当事人今后办理金融信贷、求学求职、获奖评优等遭遇“一票否决”。因此,希望当事人在申请办理公证时,主动提供真实信息,对于提供材料确有困难的,可以积极提供材料线索委托公证处代为取证核实,公证便民服务措施的落实也需要双方的配合和共同努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容不得弄虚作假行为的存在。
(高振宇 殷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