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1月25日讯 (记者 张敏敏) 去年济南增加了市属中小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区别寄宿、走读类型,用于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及课后学生服务的教师考核奖励。山东省 两会 期间,省政协委员、山东省实验中学西校区校长陆彩霞接受中国山东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增效措施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寄宿、走读类型的差距,但没有从根本上减少二者的较大差距,最主要的原因是两种类型学校的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按照统一标准拨。
近年来,寄宿制凭借可合理安排时间、有更多有效学习时间、更利于群体交往等对学生成长的有利因素,成为家长、学生更喜欢的求学方式。不可忽视的是,寄宿制也带来了教育工作者工作时间的延长。
陆彩霞告诉记者,一名普通寄宿制高中教师,每天早晨6:00-6:20起床,7:00-7:20到校,直到下午17:30离校,每天工作总时长达10.5个小时。寄宿制高中一般会安排3个小时左右的晚自习,全体教师轮流值班,值班教师通常要忙到晚上10:40。此外,寄宿制高中学生周末会在学校上自习,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有教师及管理人员在岗,这使得寄宿制高中教师的工作时间又增加了。
陆彩霞详细调研了一所寄宿制高中的相关数据:2017年,按照现有奖励性绩效拨付办法,学校共有用于教师奖励性的可支配资金约351万,因晚自习和周末管理多支出部分约33万,占10%。而走读制学校在奖励性绩效总额一致的情况下,就没有这部分支出。
陆彩霞认为,两种模式办学的学校可支配总额基本一致,造成事实上的 绩 效 不挂钩和事实上的非按劳分配。
另外,寄宿制必然会导致学校水、电、物业、安保等费用的增加。 以2017年为例,办公经费按生均1500元拨付,我校拨款517.68万元,因寄宿需要多支出约114万元,占比22%。 陆彩霞举例说。
因此,陆彩霞建议,高中学校应实行按寄宿、走读不同办学模式进行拨款。根据实际情况,广泛调研寄宿制和走读制学校的实际经费支出,采取科学计算办法,在现有按照教职工职称情况拨付奖励性绩效和按照学生人头拨付学校办公经费办法的基础上,适当上浮寄宿制高中人员的绩效工资拨付标准和办公经费拨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