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社评论员 线教平
全国高考改革方案初定为考语数外三门,外语一年两考,再让学生选考三门,按五级制评价。近日,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朱永新应江苏省教育学会民办教育专业委员会之邀,在南京举行教育专题报告会,向教育界人士透露了以上高考改革动态。(4月20日《现代快报》)
众所周知,任何改革都须建立在稳固前进的基础上,既不能盲目勇进,也不可固守不前。高考改革也不例外。此次对外宣称的“考语数外三门,外语一年两考,再选考三门”的改革初步方案,明显是在考试科目、考试次数等方面做了调整,但这是否意味着与高考改革的核心价值相匹配了呢?
长期以来,关于高考制度的争议,其本质应归于公平与效率之争。高考制度从来不是单纯的教育制度,它关乎千家万户,承担着国民素质、社会稳定、民生建设等重要功能。而评价高考改革的标准应落在是否啃得起“招考改革”这块“硬骨头”,是否能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教育公平。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招考改革”,将其定为指引高等教育招生改革的具体要求,又是引领普通高中改革发展的行动指南。可以说,招考方式的改革影响着高中和大学的育人模式变革。因此,新的高考改革方案不能局限于考试方面上的大做文章,而要在招生录取制度上有实质性的突破。
当下我国高考招生制度主要还是依据分数和志愿,实行高度计划性的集中录取。“分数论英雄”、“一考定终身”的模式倘若不做根本性改变,基础教育的应试教育困境难以破局。积极推进考试招生分离,才能扭转考什么就教什么,教什么才学什么的局面;才能考查出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建立起有力度的多元评价体系;学生根据获得的学业成绩和综合评价,自主申请大学,才能还给学生充分的自主选择权,还给大学更多的办学自主权。如同“多股诺米牌”效应,在一个相互联系的系统中,一个很小的初始能量就能产生巨大的链式反应。而“招考分离”的录取制度恰恰扮演了“初始能量”的重要角色。
“高考改革的核心在于切实扩大学生的选择权,选择考试、选择教育、选择大学。由此可以看出,改革的最大关键在于选择。”有教育专家如是说。高考改革取得成功的前提,一是在于有助于高校和学生双向选择,真正甄别人才的知识和能力基础、兴趣和特长发展;二是有助于建立阳光招考制度,从源头上遏制招生腐败,在开放自主的竞争中构建社会公平正义。高考改革要稳步前进,更要具备潜入“深水区”的魄力。若啃不起招录制度这块“硬骨头”,改革很可能会异化为翻烙饼的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