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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高一学生实行学业水平考试

更新: 2017-09-02 13:23:00 | 新华网辽宁站 

等级性考试6选3,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时间每年3月份;每个科目暂为在校学生提供1次考试机会

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8月28日,记者获悉,辽宁省教育厅下发《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普通高中在籍学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相关社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均应参加合格性考试,如参加高考,在高三年级还应参加等级性考试。

全省统一命题 统一考试

合格性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14个科目。

等级性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另外,考查科目指物理、化学、生物3个学科的实验操作及外语听力和口语部分。

合格性考试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个科目及等级性考试6个科目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公布成绩。

等级性考试6科目每年3月考试

合格性考试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个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7月份和12月份(限补考学生参加)。

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考试的专项测试时间及物理、化学、生物科目实验操作及外语听力和口语的考查时间均安排在每年的4月份。学生首次报考须在高二年级。

等级性考试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3月份。

如参加高考,高三应参加等级性考试

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均应参加合格性考试。如参加高考,在高三年级还应参加等级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每位考生每学科报考1次,若成绩不合格,则该科目仅可补考1次。全省统一组织的语文等10个科目合格性考试有不及格科目的考生可选择下一年的7月份或12月份参加补考(高三年级学生只限参加当年12月份的补考)。

等级性考试可根据高校要求等6选3

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可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高校要求,在等级性考试的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考试科目参加考试,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应当达到合格。等级性考试每个科目暂为在校学生提供1次考试机会。

学生自主选择的3个科目等级性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等级性考试成绩只对当年普通高校招生有效。

等级性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合格性考试科目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科目考试采用等级制,设A、B、C、D、E五个等级,E为不合格。

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科目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科目实验操作及外语听力和口语的考查只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等级性考试成绩分为5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和E等级共25%。

等级性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具体办法将在辽宁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中作出规定。

合格性考试合格可获高中同等学力

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的成绩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

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相关社会人员参加省统一组织的语文等10个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且成绩达到合格要求,可认定为具备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由省教育厅颁发辽宁省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证书。

(记者 封葑  实习生 王彦君)

关键词:2018年新高一学生实行学业水平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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