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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起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申请授予职业法律资格

更新: 2017-06-23 17:31:07 | 黄河新闻网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于今年7月11日起申请授予职业法律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6月20日,记者从太原市司法局获悉。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司法部发布的公告,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于2017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 //www. moj.gov.cn), 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且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也比照上述规定办理。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提醒,请广大申请人及时上网填报信息,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将不予受理。(张慧)

关键词:山西 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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