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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更新: 2017-06-13 07:22:25 | 中国高校之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山西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西农业大学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113

第七条 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 邮政编码 030801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十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一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十二条 山西农业大学成立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组成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山西农业大学的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赵春明签发。

第十三条 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 山西农业大学监察室依照《山西农业大学招生监察工作实施细则》,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关键词:山西 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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