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叫小文(化名),是城南一所211重点大学的优等生。在她住的宿舍里总是莫名其妙的丢东西。开始大家也并没有在意,更没有怀疑。直到舍友小陈的手机不见报了警。警察调查时发现小文用的手机串码和小陈丢失的那部手机串码一致时,小文慌了,她主动交代了自己全部的犯罪事实。当我们问到她为何胆大的对同一宿舍的三个舍友行窃时,她哭了,情绪激动。小文说:“与舍友不和、被孤立、没有归属感,因此产生了报复的心理”。但是现在特别后悔,知道自己错了,这种事情今后绝对不会再次发生了。
在看守所的日子让小文得到了最深刻的教训,由于她有自首的情节,也积极赔偿了舍友们的损失,并得到了舍友的谅解,最终法院判处小文免于刑事处罚。
本文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张成龙 责任编辑:徐萌_MN7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