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
1.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试题中的语文、数学(文、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英语科,以及外语科小语种、汉语均使用全国卷。试卷由省统一印制。
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考点应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关考试规定管理。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增设考点,须报经省招考委批准。各级考试招生机构要按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为残疾人报名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
2.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在本科目考试启用前属绝密级事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分参考在本科目考试启用前属绝密级事项,启用时降为秘密级,保密期限连续计算,共5年,知悉范围是命题、审题、印刷、监印、阅卷等相关工作人员。
国家教育考试省级统一考试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在本科目考试启用前属机密级事项,知悉范围是命题、审题、印刷、监印等相关工作人员。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单独命题考试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在本科目考试启用前属机密级事项,知悉范围是命题、审题、印刷、监印等相关工作人员。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的保密要求保管、使用这些秘密材料。
3.所有考生在考试前都应按在报名阶段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的承诺,主动了解省教育考试院在高考前公布的《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考考场规则》,并在考试中严格遵守。所有考试工作人员须签订《诚信施考承诺书》。
4.各级招考机构和涉及命题、制卷、评卷工作的相关单位须按国家及省的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省教育考试院,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5.全省高考(藏、彝文一类模式高考除外)于6月7、8日统一组织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安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