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台州市出台《关于强化校企合作、优化用工服务的若干实施意见》,加大校企合作和用工服务的扶持力度。意见提出了“6+3”的激励模式。
“6”即在6个方面实现首次突破,包括开放企业冠名办班、允许规模以上企业兴办职业院校或参与职业院校建设合作平台、提高在台高校毕业生留台比例、鼓励职业技工学校与本地高校合作办学、促进市外高校和职业院校推荐毕业生来台就业、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台州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给予补贴。
“3”即进一步加大3个方面的就业促进力度,包括加大学徒制培养、大学生见习和技能培训的补贴力度。(李正瑞 赵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