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195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最早成立的高等师范学校之一。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1986年批准的第三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是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在西部设立的“华文教育基地”、教育部在重庆设立的唯一的“全国职业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经过5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现已
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195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最早成立的高等师范学校之一。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1986年批准的第三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是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在西部设立的“华文教育基地”、教育部在重庆设立的唯一的“全国职业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经过5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现已成为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师范大学。
学校现占地总面积2800余亩。老校区地处重庆市沙坪坝区中心,是重庆市政府命名的“园林式单位”;大学城校区位于沙坪坝区虎溪镇重庆大学城,自2005年秋季开始入住学生。学校拥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实验设备和办公条件。图书馆藏书215万册,有中外报刊和电子期刊2万余种。
学校现有教职工18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427人,硕士生导师188人,博士生导师12人;有硕士、博士学位获得者676人;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国家级和省部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4人,曾宪梓教育基金奖获得者、教育部高校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奖获得者和资助计划人选2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师德师风先进个人10人,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获得者2人,重庆市名师、重庆首批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后备人选、重庆市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等52人。此外,学校还聘有兼职专家教授60余人,其中院士9人。形成了一支学历层次高、专业结构好、科研能力强、年龄梯度合理的教学和科研队伍。学校逐步实施以人事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实施处级干部竞聘上岗、院系调整、全员聘任以及分配体制改革,出台重奖高层次科研和高级别科研立项等措施,实行校内津贴分配向教师和高层次人才倾斜的激励机制,优化了教育人才资源,形成了重人才、重实绩、重贡献的良好氛围。
我校现有23个学院,其中20个为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教学单位,国际汉语文化学院、职教师资学院和成教(自考)学院主要承担留学生教学、继续教育和培训等教育任务。拥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40个全日制本科专业,覆盖哲学、法学、经济学、文学、教育学、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等10大学科门类,同时积极开展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学校现有全日制学生19600余人。学校已初步形成了一个涵盖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职后教育以及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华文教育等特色领域的较为完备的教师教育体系。50多年来,学校已为国家培养、培训各级各类专门人才近10万人。校友中有现任中科院院士、中国数学会原理事长、华罗庚数学奖和陈省身数学奖获得者马志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中共十六大和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尹家绪,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青年科技奖、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获得者杨新民教授等一大批优秀人才,更有一大批校友正默默耕耘在基础教育第一线,投身祖国的教育事业。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教学科研为中心,立足科学前沿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需要,注重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推动理论创新和原始创新,科学研究取得丰硕成果。经过多年的培育与建设,一批优势和特色学科日益壮大,新的学科点不断崛起,富有特色的学科体系基本形成。学校现有1个重庆市级重点实验室,11个市级重点学科,4个市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5个重庆高校市级重点实验室,2个重庆高校创新团队,1个重庆高校工程中心,3个校级重点实验室,9个校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40个校级一般研究所(中心、室)。2001年以来,我校共承担“973”项目子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省部级课题420余项;出版专著、教材、译著520余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8300余篇,其中被SCI等三大检索系统收录370余篇;获国家级、省部级奖励80余项。
在教学方面,学校不断完善教学管理,大力推行素质教育,实施“通识教育+学科基础教育+专业(方向)分流教育(含教师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成果显著,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市级精品课程10门;在近年的优秀教学成果评比中,我校教师荣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重庆市级优秀教学成果奖38项。
学生科技创新成果显著。2004年9月以来,荣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一等奖和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二等奖等国家级、省部级奖项211项。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先后与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瑞典、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教育机构建立了长期的合作交流关系。学校是经国务院外国专家局批准的具有A一级资格证书的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也是教育部批准的可接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院校。
学校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后被评为“重庆市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并多次荣获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中共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等重大战略决策,重庆加快建设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学校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历史机遇,学校正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为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西部前列、国内有重要影响的教学研究型师范大学而努力奋斗!
重庆师范大学奖学金:
第四章 奖、助、贷学金和勤工助学
第九条 学生综合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一等奖学金按学院年级学生人数的5%评定,奖励金额每生每学期750元;二等奖学金按学院年级学生人数的20%评定,奖励金额每生每学期350元;三等奖学金按学院年级学生人数的25%评定,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学期150元。此外,还设有多项单项奖学金。
第十条 师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在正常学制年限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生活补助,发放标准为37元/月,在校不足一个月,按半个月发放。
第十一条 对于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同学,学校以多种形式给予资助,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香港应善良助学金、星巴克助学金、贫困新生资助计划、临时困难补助、冬衣补助、返家车费补助等。学校还设有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学校为尚未开展生源地贷款地区的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手续,交经办银行审批。
重庆师范大学就业情况:
无该校综合数据,学校各专业近几年就业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