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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学院

更新: 2013-07-19 00:13:31 | 就上学 

指数:8 星  成才:8 星  社交:8 星  难度:中等

类型:综合   管理部门:  暂无

省市:湖南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98号

重点学科:—  院士:—  博士点:—  硕士点:

学校电话:0731-4261436、4261447

官方网站:http://www.ccsu.cn

长沙学院介绍:
长沙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在原长沙大学(专科)基础上设立的本科层次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市,面向全国15个省(区、市)招生。学校实行湖南省与长沙市共建、以长沙市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一所由省会中心城市主办,主要为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教学型多科性城市大学。学

长沙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在原长沙大学(专科)基础上设立的本科层次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市,面向全国15个省(区、市)招生。学校实行湖南省与长沙市共建、以长沙市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一所由省会中心城市主办,主要为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教学型多科性城市大学。
学校基础设施日臻完善。现有占地面积2130亩,其中1600多亩的新校区正在建设之中。现有校舍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808万元,图书馆藏书82.5万册,固定资产总值7亿多元,建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场、体育馆以及功能齐全的学生公寓,校园网已并入中国教育科研网和国际互联网。学校设有一所附属中学。
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工671人,其中专任教师522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58人、副教授152人,博士22人、硕士21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人,湖南省优秀中青年专家2人,湖南省121人才工程人选2人,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及培养对象26人。有4人获得曾宪梓教育基金奖等奖项。另外,聘有客座教授4人。
学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成教学生4800余人。现有教学系部16个,设有法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英语、日语、艺术设计、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土木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工程、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物业管理等 23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形成了以工、管为主,理、工、文、管、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不渝地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教学质量稳步提升。2001年以来,学校教师先后主持承担国家级教研、教改课题3项,省级教改教研课题18项;先后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7项,其中,由我校主持完成的国家重点教改项目《大学生学习改革与创新研究》于2005年9月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学生的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水平考试、专升本考试、“专本沟通”考试通过率均居全省同类高校前列;学生参加数学建模、英语演讲与大学生运动会等竞赛,均获得好成绩。特别是在2005年湖南省大学生田径锦标赛中,我校以17枚金牌、5枚银牌,6枚铜牌的优异成绩位列本科学院组的金牌榜和奖牌榜首位,并荣获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男女混合团体总分三个第一名。在2005年中国定向冠军赛上,我校荣获该赛事长距离项目冠军。
学校鼓励教师开展学术研究和知识创新,成立了长沙文化研究所、循环经济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所、数学研究所、生物技术研究所以及细胞工程重点实验室等专门的科研机构,其中长沙市文化研究基地是长沙市委宣传部授牌的市级重点研究基地。2001年以来,学校教师主持、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项目、教育部重点资助青年专项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00项,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788篇,其中,被SCI、EI收录69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等转载25篇。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关心关爱学生。在狠抓学风、教风建设的同时,注意不断改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尤其注重贫困生的帮扶,建有完善的帮困保学资助体系。学校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大力开展就业指导与推介,建立和扩大就业基地。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同类院校前列。
紧跟时代的步伐,把握发展的机遇。长沙学院正秉承“德求崇、学求悟、体求健、艺求精”的校训,与时俱进,乘势而上,立足长沙,面向全国,为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素质人才,为把学校办成高水平的多科性城市大学而努力奋斗

长沙学院奖学金:


第九章 奖励与资助措施



第二十二条 成绩达到当地重点本科线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录取后到校报到注册、成绩排名在学校前20名者,学校奖励当年学费。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奖学金为500-1500元/年。

第二十四条 学习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第二十五条 家庭经济困难且成绩优异的学生,可通过学校申请国家励志好奖学金5000元/年。

第二十六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参加学校的勤工俭学,享受每月200―300元的生活补助。可申请学校“帮困保学”补助1500-1800元/年或国家“助学金”1000 -3000元/年。

第二十七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持有关证明通过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申请办理学费缓交、减免等手续。

长沙学院就业情况:


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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