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始建于1972 年,时为第二汽车制造厂工人大学。1983 年6 月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由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与湖北省双重领导,以中国汽车总公司为主,中国科学院原学部委员孟少农为首任院长。1985 年,学院所有本科专业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1994 年,学院划归机械工业部管理;199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始建于1972 年,时为第二汽车制造厂工人大学。1983 年6 月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由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与湖北省双重领导,以中国汽车总公司为主,中国科学院原学部委员孟少农为首任院长。1985 年,学院所有本科专业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1994 年,学院划归机械工业部管理;1998 年,学院管理体制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北省领导为主,但人、财、物仍由东风汽车公司管理;2001 年,经国务院批准学院办学经费采取中央财政、湖北省财政和东风汽车公司“三家抬”的方案,学院由此进入了“政企共建”的发展时期。2006 年12 月30 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东风汽车公司正式签署协议,学院移交湖北省人民政府管理,学院的发展完全纳入湖北省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学院由此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学院经过35 年发展和建设,占地面积784 亩,总资产3.2 亿元,教学科研设备价值4976 万元,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5913m2,体育馆面积2966m2,图书馆面积5242m2,藏书43.9 万余册,中外期刊约1500 种。学院设有9 个系、2 个部、1 个中心和继续教育学院。现有教职工851 人,其中专任教师402 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占60.70%。现有本专科学生5759 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5389 人。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奖学金:
学院建立了完备的贫困学生奖、贷、助、免、补资助体系,设立了资助基金和勤工助学基金。具体资助项目如下:
奖
1、优秀新生奖学金 凡被学院录取的高考成绩高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最低投档控制线60分(自然分)的考生,授予奖学金8000元;凡被学院录取的高考成绩高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最低投档控制线40分(自然分)的考生,授予奖学金5000元;凡被学院录取的高考成绩高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最低投档控制线20分(自然分)的考生,授予奖学金2000元。
2、国家奖学金 4000元/人
3、国家助学奖学金 1500元/人
4、湖北省省政府奖学金 2000元/人
5、湖北省省政府助学奖学金 400元/人
6、东风奖学金 一等奖:2000元/项、二等奖:1000元/项、三等奖:500元/项
7、人民奖学金 一等奖:1200元/人、二等奖:800元/人、三等奖:600元/人
8、风华奖 奖励考取硕士研究生的学生
9、星光奖 奖励在校期间通过英语六级、计算机高级程序员水平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注册评估师、注册审计师等国家注册证书的学生。
注:以上奖项均以学年为单位。
贷
积极推进和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及生源地贷款政策,按照国家助学贷款规定办理学生的助学贷款事宜。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贷款。
助
设立了勤工助学基金,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勤工助学,特别是对贫困生优先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免
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尤其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或烈士子女、优抚家属子女,学院对其学费施行缓、减、免。
补
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困难补助。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就业情况:
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规定,建立并完善了就业指导体系和网上求职系统;积极开拓就业市场,与500余家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联系,采用定期招聘与专场招聘相结合的供需见面方式,卓有成效地开展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由于我院毕业生综合素质高、创新意识显著,有着良好的大工程背景和较强的动手能力,深受汽车行业用人单位的好评,每年均有大量的毕业生在东汽、一汽、上汽、北汽、宇通、金龙、长安、奇瑞、玉柴等企业就业;在十堰、郑州、苏州、宁波、广州、深圳、青岛等城市已汇聚了一批年轻有为、进取拼搏的汽院人,他们为地方经济的发展贡献着青春和才智。2002年以来,北京、上海等城市不断调整引进应届高校毕业生政策,在全国1000多所高校中,只有200多所高校毕业生具备准入资格,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均名列其中。多年来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