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本部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金华市,地处浙江中部,北依沪杭,南联闽粤,交通便捷。学校占地面积3300余亩,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校园环境清幽,绿树成荫,芳草似锦,与国家级风景名胜双龙洞交相辉映、相得益彰,是求知成才的理想之地。浙江师范大学前身为杭州师范专科学校,创建于1956年。1958年升格为杭
浙江师范大学本部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金华市,地处浙江中部,北依沪杭,南联闽粤,交通便捷。学校占地面积3300余亩,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校园环境清幽,绿树成荫,芳草似锦,与国家级风景名胜双龙洞交相辉映、相得益彰,是求知成才的理想之地。 浙江师范大学前身为杭州师范专科学校,创建于1956年。1958年升格为杭州师范学院。1962年,杭州师范学院与浙江教育学院、浙江体育学院合并,更名为浙江师范学院。1965年,浙江师范学院从杭州搬迁至金华现校址。1980年被列为省属重点高校。1985年更名为浙江师范大学。2000年、2001年、2004年浙江财政学校、浙江幼儿师范学校和金华铁路司机学校相继并入。 浙江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现有初阳学院、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杭州幼儿师范学院、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旅游与资源管理学院、交通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传媒学院(筹)、行知学院(独立学院)等18个学院58个专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3300余人,研究生(含专业学位研究生)3400余人,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近20000人;在职教职员工2400余人,专任教师1200余人,其中共享中国科学院院士2名、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具有正高职称教师238人,副高职称教师590余人,博士280余人,国家突出贡献专家1人,入选“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3人,入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31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56人。学校拥有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铁道部确定的铁路机车司机培训基地、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浙江省幼儿师资培训中心、浙江省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等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浙江师范大学现有1个省级重中之重学科、2个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研究基地,15个省级重点学科,14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5个一级学科、6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并是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学校教学基础设施先进,功能齐全,图书馆、资料室藏书250万余册、电子图书170万余种、中外文期刊16000余种;拥有实验室42个,其中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实验室总面积11.9万多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2.44亿元。 浙江师范大学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美国、英国等40余个国家的92所高等院校或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和交流关系。1997年,学校取得招收长、短期来华留学生资格,并在喀麦隆建立了汉语培训中心。2004年获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资格,长期承担我国教育援非高层培训工作。2004年经教育部、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出国留学服务中心”,为广大师生自费出国留学提供相关服务。2007年,学校先后在乌克兰、喀麦隆建立了孔子学院。 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浙江师范大学将秉承“砺学砺行、维实维新”的校训,朝着把学校建设成为综合性、高水平、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阔步迈进。
浙江师范大学奖学金:
为了能使每位进入我校学习的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帮困助学工作。现就我校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做全面的介绍,以便让更多考生能进一步了解具体帮困政策和措施。 我校专门制定了《浙江师范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条例》,确立了‘以勤工助学为主导,贷款为主体,奖、贷、补、减、勤五位一体,联动助学’”的资助指导思想,实行“有困难,先贷款,真正困难且表现好,再减免”的资助办法,形成了“教育与资助并重、管理以服务为先、把教育和引导学生自强自立、奋发进取纳入资助工作的重要内容,特别注重扶贫与“扶志”相结合。 1、开启绿色通道,做好基础工作。从给学生寄送录取通知书起就开始做好有关帮困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新生报到的第一天就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每年新生报到,我校都有相当数量的贫困生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的调查汇总将作为建立当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基础材料。 2、奖。建立和完善奖助学金制度。通过对学习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励,在学生中形成一股优良学风。除国家奖学金(4000元/学年.人)、省政府奖学金(2500元/学年.人)、国家和省政府助学金(均为1500元/学年.人)外,我校还为贫困学生专门设立了励志奖学金(2000元/学年.人)和工行助学金(1000元/学年.人),应该说奖助面是很广的。 3、贷。助学贷款是我校帮困助学工作体系中的重要环节。为了切实做好学生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我校制定了《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助学贷款实施办法》,从制度上首先加以保障。学校和各学院都有专职人员负责助学贷款工作,严格审查贷款资格。为了使助学贷款工作规范有序,学校还经常邀请银行负责助学贷款工作的同志到校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校学生处专门制定《浙江师范大学学生申请助学贷款一般程序》,对全校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详细的指导,确保每一位符合借贷条件的学生成功获得助学贷款。 4、补。给贫困生发放助学金及临时补助是一项较为灵活的助学方式,可以及时解决贫困生的燃眉之急。学校每年都拨出专款,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或家庭突遇意外的学生发放临时补助。 5、减。减免学费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措施中最为直接的一种方式。由于减免学费金额相对较高,影响面大。学校根据当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严格审查,做到宁缺毋滥。 6、勤。以勤工助学的方式帮助贫困生,引导他们走自立、自强之路,是我校帮困助学工作体系的导向。除设立家教服务中心,为了能让更多的贫困学生有机会参加勤工助学,学校每年都要拓展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以满足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需求。学校专门制定了《浙江师范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对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岗位的管理、勤工助学的资金和酬金发放标准加以明确规定。 7、扶贫与“扶志”相结合。这是我校帮困助学工作体系的主导线,扶贫中的各个环节都体现了这一原则,以此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贫志不穷的精神。对待贫困生问题,学校做到经济资助与精神帮助“双管齐下”,扶贫又扶志。每学期学校都要召开贫困生座谈会。同时,深入学院、公寓了解贫困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帮助他们克服困难,消除他们“自卑、消沉、孤僻”的心理,引导贫困生树立信心,走自立、自强之路,帮助他们克服心理上的障碍,圆满完成学业。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基础在于科学、准确地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校对贫困生的界定以及评选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发放临时补助、减免学费的方法、程序、金额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把有限的资金发放到最需要帮助的学生手中。
浙江师范大学就业情况:
我校毕业生以其扎实的理论功底、熟练的技能、踏实的作风、较强的创新能力赢得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在社会中产生了良好的反响。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实施“一把手”工程,坚持“指导全程化、服务主动化、力量全员化、手段信息化”,创造一切可以创造的条件为毕业生服务,毕业生就业率每年稳中有升,居全省高校前列,2006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3%以上。毕业生就业工作成绩显著,2001年我校被评为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1994-2000年)先进集体,2005年我校被评为“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