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是推动“二孩政策”落地、保障民生的迫切需要,贵州将在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的同时,以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为核心,推动学前教育“提质升级”……全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部署会日前在贵阳召开,安排部署了我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的重点工作。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紧迫性,充分认识学前教育是推动“二孩政策”落地、保障民生的迫切需要,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
我省将坚持公益,着力构建广覆盖、保基本、兜底线、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继续扩大公益普惠学前教育资源。要注重质量,提升内涵,在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的同时,以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为核心,推动学前教育“提质升级”。
要真抓实干,改革创新,确保我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建立健全“省级统筹、市(州)支持、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建立验收督查机制,把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切切实实地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多的实惠。(记者 胡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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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人口3万人以上乡(镇)办2所以上公办园
重点支持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遵循农村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原则,各地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规模变化,科学测算学位供求,合理规划布局,加快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每个乡(镇)在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基础上,原则上常住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乡(镇)办好2所以上公办幼儿园。
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完善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的有效措施和扶持政策,提高其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城镇小区:公办园未达标将整改
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可作为分园纳入乡(镇)中心幼儿园统一管理。县城以上老旧城区、新城区、城镇小区及易地移民集中搬迁地区按相关规范标准配建幼儿园,并优先办成公办幼儿园。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未按规定建设、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要在2018年底前整改到位。
民办幼儿园在分类定级、教师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有同等地位,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及实施办法,确定和扶持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结对帮扶、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纳入集团化办园管理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励和支持的依据,对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逐年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民办幼儿园中的比例。
鼓励幼儿园开展公益性0-3岁早教
我省将着力加大幼儿园质量监管和业务指导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面向家长和社区开展公益性0-3岁早期教育指导。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教育部要求建立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逐步将省内各类幼儿园纳入评估范围。
到2020年,各地要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学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