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五一”假期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五一”假期高三、初三和中职学校毕业班可适当上课,但休息时间不应少于1天;中学、中职学校其他年级和小学4至6年级可适当上课,但休息时间不应少于2天。
目前西安市中学、中职学校和小学4至6年级已全部开学,“五一”长假临近,按照中央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西安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总体安排,西安市教育局在通知中指出,因受新冠疫情影响,西安市各级各类学校均延迟开学两个月以上,课堂教学时间短;最近虽逐步开学,学生复课复学不久,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仍需过渡;高三、初三和中职学校毕业班学生面临升学考试,学习任务重。综合以上因素,按照劳逸结合、张弛有度原则,为确保教学任务完成、教育质量不降,“五一”假期,高三、初三和中职学校毕业班可适当上课但休息时间不应少于1天;中学、中职学校其他年级和小学4至6年级可适当上课,但休息时间不应少于2天。
通知明确,各学校可根据前阶段“线上教学”进度和本学期教育教学任务完成情况,结合各校实际合理安排“五一”期间的休假与教育教学工作。通知还提到,“五一”期间原则上所有师生不得离开西安,不接触重点地区和海外归来人员,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出市的,必须提前向学校报备。往返低风险地区的,返回后要及时销假;往返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动态调整结果为准)的,返回后一律按照规定进行14天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排查。(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马相 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