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江西省教育厅发布《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为我省职业教育发展注入了一剂“强心剂”。2019年,我省将合理分配招生计划,在学前教育、护理、家政、养老、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招生规模。同时,针对应届与非应届、就业与未就业、不同年龄段等生源多样化特点,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可单独编班。 据了解,我省将做好高职扩招的补报名工作。在原有高考报名的基础上,组织两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补报名工作。一次在6月份,以高考未报名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为报名对象(已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无需再次报名,可直接获得资格)。一次在10月份,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社会人员为主要报名对象。 面向高考已报名尚未录取和第一次补报名考生在7月份开展一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和录取工作,采取现行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具体考试内容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招生院校为省内优质高职院校、职业院校联合培养专科层次学生试点院校等;面向第二次补报名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的社会人员在11月份开展一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招生院校主要为省教育厅会同相关单位共同确定的高职院校。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职院校予以免试录取。前期已在其他考试中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考试。 另外,我省将完善和落实相关奖
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
助学金资助,其他奖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入高职院校,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还将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结合就业形势和生源类型特点,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积极引导毕业生服务区域经济和本地产业发展。(记者 吴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