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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甘肃省高职招生 专项计划扩招1.1万名

更新: 2019-06-07 18:06:47 | 每日甘肃网 

每日甘肃网6月4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夏苗)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6月3日,甘肃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了《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其中规定,高职扩招专项计划列入2019年各高职(专科)院校招生计划总规模,扩招计划1.1万名。高职扩招报名分两个时段进行。

扩招面向人群须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

高职扩招专项计划列入2019年各高职(专科)院校招生计划总规模,扩招计划1.1万名。扩招对象为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未参加今年高考报名或分类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往届高中、中职(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扩招对象须具有本省户籍或在甘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鼓励企事业单位职工、乡村干部报考,鼓励考生结合自己户籍和实际需求,申报省内高职(专科)院校。

省内27所高职(专科)院校承担高职扩招任务。优先考虑学前教育、养老护理、家政服务、治安管理、消防工程技术、烹饪、电子商务、物流、现代农业、机械制造、焊接、汽车维修、化工类等市场需求量大、社会认可度高的专业。

扩招报名分两个时段进行

2019年高职扩招报名分两个时段进行(面向全体扩招对象),第一次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1日-7月1日,考试时间原则上在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8月31日前完成。第二次报名时间为10月8日-11月7日,考试时间原则上11月30日前完成。对两次扩招仍未完成任务的高职院校,可再组织一次报名工作。考生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报名。所有参加本次扩招专项考试的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学校组织相关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测试。相近专业单测成绩,全省高职院校可以通用,参与招生院校不再组织测试。具体要求各招生院校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根据考试招生时间安排确定新生入学时间,10月份以前录取的新生,可在2019年秋季入学,10月份以后录取的新生,可在2020年春季入学。

针对生源多样化特点,各高职院校推行学分制改革,单独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弹性学制和弹性学期制,分类教学、分类管理,创新教学组织、考核评价、实习管理方式,实行分类管理,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省财政加大对高职院校扩招的支持力度,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助学金资助,其他奖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关键词:甘肃省 高职 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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