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Z说,2018年1月初,她到当地一家车行买车。当时车行销售告诉她,一辆售价2.1万美元的车子,首付只要3000美元,其余车款及2500美元的销售税、牌照费,均可提供6%的贷款利率,分48个月偿还。双方谈妥时,小Z曾留下与该名销售人员有关利率对话的书面记录,不过,这份文件之后被对方借去,表示“等一下归还”。
之后小Z大意没有发现,也因为相信该名销售,遂在车商提供的购车协议上签了名。第二天,小Z仔细查看协议,发现自己的车贷利率竟然不是6%,而是14%,谈妥的车价也高出原价1500多美元。由于金额差距过大,小Z次日就到车行询问原委。
小Z说,车行另一位销售人员表示,3天前卖车给她的销售人员及主管经理都已经离职。车行认为,小Z已经签约,就必须按照合约支付。
小Z看协调无果,当天与车行约好时间,准备找到车行老板时,车行人员却推说其无法出席。
《世界日报》记者询问车商此事时,对方以“一切照合约走”回应。
由于“多等一天就要多付一天高额利息”,权衡之下,小Z决定自认倒霉,一次结清所有贷款。她表示,这类情况绝对不是单一事件,希望以自己的惨痛经历,提醒民众买车时千万睁大眼睛,看清楚合约的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