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抱怨孩子“入学难”“入园难”,背后是中小学校建设滞后,基础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而新建学校,首先要解决教育用地问题。
8月22日,南宁市法制办就《南宁市中小学幼儿园用地保护条例(修改草案专家论证稿)》召开专家论证会。这次修改,拟明确住宅小区配套教育设施用地应在片区规划制订时就预留好,明确交付日期等,确保“该建的学校要建成”。
拟将农村中小学校用地纳入保护范围
现实中,有的幼儿园和学校活动场地太小,孩子们只能在楼顶做操、上体育课。来自教育部门的专家代表提出,《南宁市中小学幼儿园用地保护条例》从2005年颁布实施,距今已有12年,有不少现实问题亟待解决。近年来,随着城市不断发展,南宁市此前规划设置的学校规模和学校生均用地面积过低,导致无法按照《南宁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中的建筑面积标准来布置和建设学校。
此外,农村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没有纳入保护范围。对住宅小区配套教育设施的建设和交付也缺乏明确规定,导致南宁市住宅小区配套的大部分幼儿园及个别中小学校没能交由当地政府或教育部门管理和使用。
这次修改,拟将保护范围扩大至农村地区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中职学校。
将提高生均用地定额标准
来自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专家代表提出,有的由开发商建设的学校、幼儿园等,没考虑合理用地规划,校门口就建在马路边,每逢上下学接送高峰期,学校门口交通拥堵,既给学生、家长造成不便,也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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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这次修改,将重新明确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用地范围,增加建筑用地、体育用地、户外活动场地、道路及广场和停车场用地等内容。这次修改,还拟在现有基础上,提高中小学、幼儿园的生均用地定额标准。
配套学校拟与首栋住宅楼同步竣工
小区建成了,入住的孩子却没书读——新建住宅小区小孩“上学难”问题,是近几年市民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南宁市这次修改用地保护条例,拟进一步完善住宅建设项目配套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建设要求,不再区分“成片开发”和“分期开发”,中小学和幼儿园要做到与开发建设项目首栋竣工的住宅楼栋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投入使用。
当天在论证会上,对“配套学校与首栋竣工住宅楼栋同步竣工、同步交付投入使用”这一规定,来自各界的与会代表们持不同观点。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廖原赞成“配套学校与首栋竣工住宅楼栋同步竣工、同步交付投入使用”。他说,很多楼盘是以教育资源作为卖点,业主住进去学校却未建好,这是开发商不诚信的表现。大部分专家代表均认为,住宅楼一经交付使用,配套学校却未建成,小区业主就无法享有本应得到的教育资源,“作为业主,谁不想一入住,孩子就能有书读”。
来自南宁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的代表则认为,对不同的楼盘项目应有不同要求。他举例,精装房的业主入住速度较快,学校建设应较早完成;有的楼盘建设时间长,前期入住人数少,学校也有可能出现建好了没有人读的窘境。
还有专家提出,对规划人口达不到配建要求的住宅区,应该由开发商缴纳配套教育设施建设资金,由政府来统筹建设配套学校。
来源|南国早报记者郭燕群 实习生黄梦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