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笔者从省发改委获悉,自2018年春季学期起,列入我省中小学用书目录的教科书配套的光盘、磁带单独核定零售价格,不再与教科书零售价格合并。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维护学生和出版、发行单位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学生家长负担,教科书配套的光盘、磁带由学生自愿选择,有关出版、经营、发行单位不得将教科书和配套光盘、磁带捆绑发行、销售,不得合并价格,教育部门、学校等有关单位不得捆绑征订。列入我省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不得配备光盘、磁带,各出版经营单位不得核定与教辅材料配套的光盘、磁带及其他电子音像资料价格。
各出版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教科书和教辅材料零售价格标识于封底,光盘价格和磁带价格单独标示于音像资料包装表面。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新闻出版广电部门、教育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教材各个环节的监管,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