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免生不需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学历应符合报考相关要求。报名系统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务必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用以审核备案。
因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认证时间周期长,建议考生在报名前及早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以免影响后续的现场确认、考试和录取。
3、北京邮电大学考点仅限于报考北京邮电大学、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的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选择!
4、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其他考生须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报考,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5、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6、所有选择北京邮电大学考点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以“网上支付”(参见北京市公告5)方式交纳报考费,得到交纳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7、所有选择北京邮电大学考点的考生请特别注意(含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考生):
确认信息时间:2017年11月10日—11月12日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北京邮电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材料的通知请于2017年11月4日起登录研究生招生网查看:http://yzb.bupt.edu.cn/。
8、考生本人要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本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9、考生如果重新填报报名信息,此前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于2017年11月30日前退还至原支付银行账户。
10、以下情况考生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1)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的;(2)已报名并现场确认考生未能参加考试的。
11、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