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早晨到校时间和上课时间
全市小学生到校时间为8:20,初中生到校时间不早于8:00。
各县(市、区)可根据学段、季节等适当再延迟学生到校时间。
小学阶段上午第一节课时间不早于8:30,初中上午第一节课时间不早于8:10,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课时,合理安排教学时间。
新的作息时间自2018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
规范学生在校时间
各学校要在统筹安排好学生上下午到校、放学、午休及课外活动时间的基础上,落实好国家、省关于学科课程、阳光体育运动、大课间、眼保健操等要求,让学生有充分的就餐、休息和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寄宿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00。确保每天睡眠时间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
做好推迟工作的服务管理
各县(市、区)和中小学校要制定详细方案,包括是否涉及课程课时调整、安全管理、教职工值班、应急预案等,强化对学生的管理服务。针对个别特殊职业家庭确需把小学、初中学生提前送到学校的,学校要设定学生早晨到校时间区段,提前打开校门,最早开门时间原则上不应早于7:50。
对确实需要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每天要安排一名中层及以上干部参与值勤、值班,根据学生到校数量、年级等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值班教师,确保学校监管无盲区。
值班教师可指导学生进行学科预习或自习,也可指导学生自主阅读课外书等学习活动,但教师不得对学生组织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如做统一的试卷、布置统一的作业等)。有条件的学校要开放体育馆、运动场、图书馆、阅览室等,丰富早到学生的活动内容。
切实减轻学生课外作业负担
1.明确作业时间。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家庭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做到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除语文、数学外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年级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学生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学生不超过60分钟,初中学生不超过90分钟。作业用时以大部分学生的完成时间为标准。
2. 建立作业公示制度。
学校要在每个工作日下午17:30前,利用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等公示每个年级、每个学科的学生家庭作业,公示内容要清晰明了,要包括年级(班)、学科、作业具体内容(如所在的书本名称、页码、听说读写背的内容等)。
3.优化课堂教学。
规范教师备课、上课、布置批改作业、辅导学生等行为,并对学生预习、上课、复习、作业等提出基本要求。教师在课堂上要做到“以学定教、当堂训练、精讲精练”,提倡“课上作业课上完、当堂任务当堂清”,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预留少部分时间让学生完成课上作业,课后尽量不留作业或少留重复性作业,实现课堂教学效率的最大化,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4. 科学设计作业内容和形式。
必要的课后作业要立足课程目标,把握好重点和难点,紧扣教学进度和学习内容;要体现出层次性,可分必做和选做两种;要减少机械重复性作业,控制知识巩固型练习题目,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严禁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家庭作业,通过不断优化作业设计切实减少学生作业量。
5.完善作业管理制度。
学校要建立对教师布置家庭作业的长期监测机制,任课教师作为学科作业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彼此之间的沟通,各自控制本科目的作业时间。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对作业总量、作业难度、作业设计等定期检查,通过召开研讨会等形式,加强作业的研究,提倡优质作业。各年级也要安排专人对学科作业加强监管,对于学生普遍反映作业量过大的学科要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并做好调整,提升作业的有效性。同时还要通过家长会和征求意见卡的形式,广泛了解大多数家长和社会对学生作业要求和期望,提高作业质量。
6. 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7. 落实好家长责任。
各学校要通过班级微信、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做好课上与课后、家庭与学校的有效衔接,不额外给孩子布置作业,促进家校共建,共同培养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