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发布《陕西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根据《意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录入档案,作为中考招生参考依据。
据了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其中思想品德重点记录学生参与团队活动、志愿服务或公益劳动的次数和持续时间。学业水平重点记录学生学习过程中对各学科的学习态度、学科优势、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劳动技术教育以及地方课程、研究性学习经历和表现情况。身心健康。重点记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参加体育运动的经历及表现水平、体育运动特长、参加日常体育锻炼的情况。艺术素养重点记录学生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的表现及参加艺术活动取得的成绩、具有的特长等。社会实践重点记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成果、调查报告等。
评价方式采用“客观记录+写实记述+材料佐证”的方式,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学生自我记述、教师综合描述、相关事实材料清单等八个方面进行记录,并以《陕西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客观呈现,为高中招生提供参考资料。
评价采取写实记录、民主评定、公示审核、信息录入四个环节。由所在学校统一录入陕西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后生成的电子档案,学生、教师、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等均有权查看相关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以信息管理系统生成的数据库和纪实报告相结合的方式呈现。档案主要内容有:主要成长记录,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突出表现。学生毕业时的简要自我陈述报告和教师综合描述评语。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学校要对学生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核,有关材料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后不得随意更改。
高中学校在招生时,要切实改变以考试成绩作为唯一录生依据的做法,要从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实践能力等方面综合考量,把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及其潜能作为招生的重要参考。
华商记者 赵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