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民办中小学数量占全市中小学数量的38%,民办幼儿园数量占全市幼儿园数量的96%,两项比例在全国大城市中均为最高,如何推动民办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呢?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从今年9月起,深圳将在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民办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津贴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补贴较去年提升幅度大
2012年,深圳开始实行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办法。按照此前的办法规定,符合深圳市义务教育免费就读条件的学生到民办学校就读,政府部门会对这部分学生发放小学每人每年最高5000元、初中每人6000元每年的义务教育学位补贴。
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中看到,从今年9月开始,这两项补贴标准将提高。其中,小学学位补贴提高至每人每年7000元,初中学位补贴提高至每人每年9000元。按照最新印发的《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办法》规定,学位补贴对象为在本市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符合本市义务教育免费就读条件的学生。
此外,为进一步提升本市民办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留住优秀人才,稳定教师队伍,鼓励优秀教师在民办中小学长期从教。最新一期政府公报也印发了《深圳市民办中小学教师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按照规定,在深圳民办中小学连续任教3年以上,其中在现学校连续任教满一个学年以上且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可从第4年(即第37个月)开始发放从教津贴,发放标准为:连续从教满3年的,每人每月450元;自3年以上每满1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50元,增加金额累计至从教满10年止;10年以上的,按照从教满10年计发。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市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较之前也有提升。符合条件并在本市幼儿园连续从教3年(即36个月)以上的幼儿园保教人员,从第4年(即第37个月)开始发放从教津贴,发放标准为:连续从教满3年的,每人每月450元;自3年以上每满1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50元,增加金额累计至从教满10年止;10年以上的,按照从教满10年计发。
奖励优质民办学校
为了加大对民办学校扶持,深圳将奖励办学成绩突出的优质民办学校,资助民办学校开展课题研究。根据最新印发的《深圳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和资助项目实施细则》,深圳将每3年对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定期组织评审的优质办学学校进行奖励,获奖率为全市学校等级为市一级以上的民办中小学学校总数的20%。
通过市级以上的教(办)学水平评估的民办学校,每所中学可获50万元奖励,每所小学可获40万元奖励。在该办法实施前,已通过市一级以上学校评估和市级以上高中教学水平评估的民办学校,按照省一级学校每所60万元、市一级学校每所50万元、国家级示范性高中每所100万元、省高中教学水平评估每所80万元、市高中教学水平评估每所6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民办学校参与国家级重点课题研究,每个国家级重点课题资助5万元,每个国家级一般课题资助3万元,每个省级重点课题资助3万元,每个省级一般课题资助2万元。
符合规定的申报条件,且教师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上一年度同类教师月平均工资水平的民办学校,可申报优质办学奖励和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资助。获得优质办学奖的民办学校可获得高中(含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60万元、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50万元、小学30万元的奖励。
●民办中小学学位补贴标准
小学学位:每人每年补贴7000元,较去年提升2000元。
初中学位:每人每年补贴9000元,较去年提升3000元。
●民办中小学教师津贴标准
连续从教满3年,每人每月450元。
自3年以上每满1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50元,增加金额累计至从教满10年止。
10年以上的,按照从教满10年计发。
●民办学校奖励标准通过市级以上教(办)学评估:
每所中学奖励50万元,每所小学奖励40万元。
●民办学校课题资助标准国家级重点课题:
每个资助5万元国家级一般课题:
每个资助3万元省级重点课题:
每个资助3万元省级一般课题:
每个资助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