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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广西公布普通高考加分调整方案,降低部分项目分值,设3年过渡期

更新: 2020-02-21 18:03:35 | 广西新闻网 

近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教育厅、党委统战部、民宗委、公安厅、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厅和台办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加分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我区普通高考加分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方案全文如下:

保留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实施范围不变,降低部分项目分值

《方案》保留了全部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其中:

保留项目且分值不变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有三项:

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保留项目但降低分值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有两项: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项目。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在过渡期内加分分值不变(仍为10分),过渡期以后降低加分分值为7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少数民族考生在过渡期内,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分分值不变,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降低加分分值,过渡期以后降低加分分值(注:具体加分分值详见文末《方案》)。

缩小地方性加分项目的实施范围,并降低项目分值

“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加分”项目。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2020年保持加分分值不变,从2021年起,降低加分分值,从10分降为7分,并逐步取消该项目。即在国家二孩政策正式实施后,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广西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不再享受加分照顾。

“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项目。山区、边境县考生在过渡期内,降低加分分值。过渡期后,只保留对边境县考生加分,但降低加分分值,参照当地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从20分降到15分。与此同时,取消山区县和防城港市港口区考生该项目加分。我区保留边境县考生的地方性加分政策,主要是从维护国家边疆稳固安宁的大局出发,考虑到边境地区居民对于国家稳边固边作出的贡献,以及当地教育水平相对落后等因素,有利于帮助边境地区考生接受高等教育,为固边兴边提供人才保障,促进边境地区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也是我区贯彻落实国家固边兴边政策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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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加分 过渡期 广西 高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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