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对育明高中在职教师违规补课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育明高中在职教师常爱华、孙久志、鞠金路、贾震、陈淼、程玉玲6名同志假期在校外违规补课,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常爱华、孙久志、鞠金路、贾震、陈淼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三年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程玉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记过处分,三年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育明高中党总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本校在职教师违规补课问题负有全面领导责任;育明高中党总支副书记陈德军和组织委员、校长刘春普失职失责,对本校在职教师违规补课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市教育局党委对育明高中党总支和陈德军、刘春普2名同志予以问责,责令育明高中党总支分别向市教育局党委、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通报;陈德军、刘春普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予以通报。
(大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