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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普通高中招生办法出台 高中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

更新: 2019-05-16 17:34:39 | 西部网 

西部网宝鸡讯(记者 鲁鹏飞)为深化宝鸡市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宝鸡市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宝鸡市制定出台了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班额应不超过50人

2019年宝鸡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继续实行计划管理、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录取,坚持多元评价和择优录取相结合,依据学生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个人志愿实施录取。招生计划、录取信息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实现阳光招生。2019年宝鸡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初中毕业生总数的50%。

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班额应不超过50人。对年检不合格、不具备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不下达招生计划。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所有高中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自行招生。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招生计划分为统招计划和定向计划。

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按照属地原则,将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本县区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定向招生对象为初中阶段一直在中考报名学校就读的具有宝鸡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具有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可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名额纳入统一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

招生范围规定,宝鸡中学、姜城中学面向全市提前单独招生。公办普通高中按照属地原则,面向本县区招生。民办省级标准化高中统招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定向计划面向举办地县区招生。其他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公、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

网上填报志愿要看清

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登陆宝鸡市教育云平台(www.snbjeduyun.com),在“中考中招管理系统”填报普通高中志愿。高中志愿分为三个层次:提前单独录取志愿、县区公办高中志愿(含艺术、体育特长生志愿)、民办高中志愿。

提前单独录取志愿规定,中考成绩达到宝鸡中学录取分数线的全市考生均可填报宝鸡中学,宝鸡中学定向招生的生源初中考生还可填报宝鸡中学定向志愿。填报宝鸡中学、姜城中学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普通高中录取。

县区公办高中志愿规定,考生按初中毕业学校学籍或按户籍选择填报一个县区内的1-3所公办高中。符合定向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填报1所省级示范高中或省级标准化高中。宝鸡一中考生在金台区参加中考报名和考试,可填报金台区的高中,也可按户籍填报所在县区高中。宝鸡高新区所属六镇初中学校考生按户籍或者按学校原来隶属关系填报所在区的高中。宝鸡高新中学、宝鸡高新第一中学考生可按学校所在辖区填报渭滨区高中,也可按户籍填报所在县区高中。

县区民办高中志愿规定,考生可填报1-3所民办高中。符合定向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填报1所省级标准化民办高中。

方案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和高中学校依据录取结果签发《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学生持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高中报到。任何高中不得私自招生,不得接收无高中录取通知书的学生,不得从外省市直接招生和跨省市录取。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为高一学生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加强审核和督查,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信息相一致。具有宝鸡市户籍,在外省、外市参加中考的学生,如确需回户籍所在县区普通高中就读,应先被参加中考地高中录取并建立学籍,经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转学到户籍所在县区同类同层次学校就读。

关键词:宝鸡市 不超过 普通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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