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委直属高校”的概念
中央部属高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部门(单位)直属高等学校的简称,是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在全国范围内直属管理一批高等院校,其中教育部直属的最多,有75所。其他部委直属的都比较少,最多的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高等学校7所,分别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最少的仅有1所,如外交部直属的外交学院、共青团中央委员会直属的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国家体育总局直属的北京体育大学等。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并非全部具有硕士招生资格,其中有一些高校是仅具有本科招生层次和专科招生层次的高校。
对于学生最直接的影响可能就是硕士的补助即国家奖学金了,目前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的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为每月1000元,各校对博士研究生发放普通奖学金时,原则上可按上述标准向下浮动200元;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为每月500元,原则上可按上述标准向下浮动100元。
“小211”
从2012年开始,我国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组织实施重点扶持一批有特色有实力的地区省部重点大学,也称“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现在这一工程内的高校分布如下:东北地区12所,华北地区15所,华东地区10所,华中地区19所,华南地区8所,西北地区17所,西南地区19所,共100所。这一工程开始不久,会有何影响还尚未可知。笔者预估,可能对考生的实际影响不大。
“副部级大学”
这个相对简单,只是从高校校长的行政级别来进行划分。有31所高校行政级别都为副部级(一般本科以上高校都是厅局级,专科高校是副厅局级),加上副大军区级的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共计32所。这对于学生没有什么直接的影响,不过从行政级别可以看出学校的行政地位和国家的重视程度。这32所高校也都是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除东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湖南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外)。
“全国重点大学”
“全国重点大学”作为一个固定称谓,已经是一个历史上的概念了,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被国家重点支持的大学。1959年,《中共中央关于在高等学校中指定一批重点学校的决定》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20所高校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78年,国务院《关于恢复和办好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报告》最终确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88所大学为全国重点大学。
在大学本科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一、本二、本三批次录取之前,大学招生分为重点大学和非重点大学。现在的重点大学概念和历史的重点大学概念有很大的不同,现在大家所说的重点大学一般指包括“985工程”大学在内的“211工程”大学和一些省属重点大学,范围比之前的88所要大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