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推进学校社科研究发展,学校印发《山东农业大学社科研究发展基金实施细则》,设立专项基金,加大支持力度,推进智库平台建设,不断提升社科研究水平。
《细则》规定,基金重点用于支持我校智库平台建设、优势研究领域项目培育、上级无资项目结题后补助和重要学术活动。基金使用原则为公开遴选、择优选择、目标考核、合约管理。各学院对立项课题、经费使用、团队建设、学术活动履行管理主体责任。科技处代表学校负责组织专家对学院基金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并根据考核监督结果提出奖惩意见。学院履行管理责任情况将作为学院年度科技工作考核、科技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指标。支持学校智库平台和社科研究平台从事社科研究的相关支出,总资助额度每年控制在100万元以内。其中,获上级立项的每个平台年度资助额度在20万元以内,其他校级平台年度资助额度在10万元以内,具体资助额度由校学术委员会确定。经费主要用于平台开展重大选题研究,各平台要根据所涵盖研究领域,紧密结合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主动对接主管部门的决策需求,立足研究团队建设,每年凝练3-5个重大研究选题,明确研究任务,核定研究经费,面向校内相应领域研究团队进行招标,确定研究团队。
《细则》指出,开展优势研究领域项目培育,支持各社科学院培育现有智库平台以外的优势研究方向,每学院年总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学校总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各相关学院统筹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需求,充分论证可能突破的研究方向,精选研究题目,面向相应研究团队,择优立项支持。各学院应在每年6月底前确定上年度结题名单和本年度计划立项资助名单并报科技处审批,项目管理及经费使用由学院负责,科技处负责监督。在研省部级及以上有资助项目、校级社科课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每位申请人限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项目。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通过项目支持,需至少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发表阶段性研究成果1篇,或研究成果得到市厅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进入有关部门决策,或研究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等中央媒体发表,取得重要的社会反响。
《细则》强调,每年年底对本年度结题的上述项目进行统计,由校学术委员会根据项目来源和结题情况核定具体补助额度,经费直接拨付到项目负责人科研经费账户,由学院负责使用管理。原则上,国家级项目(国家软科学项目等)最高补助3万元;省级项目(省软科学项目、省社科规划办项目等)最高补助1万元;厅级项目(教育厅、文化厅、省教育规划办、省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项目等)最高补助5千元,其他项目最高补助3千元。同时,支持开展青年教师学术沙龙活动,每学院年资助额度不超过1万元。青年教师学术沙龙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循跨学科、开放性、学术性的宗旨,有利于加强学术交流,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推动科研团队建设。青年教师学术沙龙应以学院为单位组织,鼓励多个学院协同开展跨学科的沙龙活动,原则上各学院每年至少举办两次。每次活动参会教师人数不能少于10人,活动应以小型研讨会、座谈会、汇报会、学术茶话会等多种形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