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出台《关于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2017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的合肥市户籍的全日制专科以上,以及驻肥高校愿意留肥、外地本科以上的在肥就业创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实施就业创业帮扶。《实施意见》共11条帮扶举措。
《实施意见》提出,合肥市将在摸清工作底数、实名制动态管理基础上开展求职帮助,发放10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助;参加合肥市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含卫生、教育系统)公开招考的,免收各类费用。搭建就业平台,开辟绿色服务通道,人事代理全程免费,建立专门岗位信息库,优先吸纳参加“三支一扶”工作。
《实施意见》明确,合肥市对毕业离校未就业的贫困家庭大学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开发特定岗位、公益性岗位,保证其3个月内实现就业。对灵活就业的给予不超过1年的每月800元/人的灵活就业生活补助。(范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