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一)学校名称:云南经济管理学院
(二)国标代码:12560
(三)学校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独立颁发本、专科学历文凭证书资格。
(四)办学地址:
海源校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 296 号。
安宁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职教基地麒麟路 17 号。
二、学校概况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创建于 1992 年,2004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为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职业院校;2011 年,学校被确定为云南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同年,成为云南省首批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型大学转型试点的6所高校之一。
学校现有海源和安宁两个校区,共占地 1305.18 亩,建筑面积 57.7 万余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 7861.94 万元,图书馆藏书 159.49 万册,固定资产总值 14.73 亿元。学校设有财经商贸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工程学院、康复与护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二级学院,开设本科专业 20 个,专科专业 62 个。学校现有教职工 1347 人,专任教师 1186 人,并引进企业行业精英承担实践课程教学任务,聘请了 10 余名来自欧、美、韩、泰、越南等国家的外籍教师。
学校实施“知识、能力、素质”三维一体的人才培养工作模式,培养符合市场需要的专业人才。全校共设置了 14 个实验实训中心,下设分室 154 个,还设置了创业教育中心、大学生网商创业园、科技创新中心等公共实践教学平台,满足人才培养和校内实践教学的要求。学校形成了“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教育生态链,建有院士工作站 1 个,省级实验教学中心 4 个,省级教学名师工作室 3 个。
近年来,学校教师共完成省厅级课题 85 项,获得专利授权46 项,出版教材、著作 30 多部,发表学术论文 2700 多篇,荣获国家级社科基金项目 1 项,立项地方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7 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 70 项。学校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均保持在 97%以上,连续 7 年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
学校是一所在云南省有影响力、在全国有知名度的民办本科高校,面向云南、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新疆等 21 个省份招生。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校领导和招生处处长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学校招生处具体负责本、专科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下同)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四)代表学校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五)对录取新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四、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招生计划。云南经济管理学院 2017 年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五、录取原则
(一)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遵循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同一志愿考生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专业志愿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设专业“级差”。对相同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缺额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三)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四)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空中乘务专业要求男生 1.72 米、女生 1.62 米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体检复查工作,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各类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省级招办未将考生电子档案投放到我校的,我校概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