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银川6月16日消息(记者廉军)宁夏人社厅和财政厅近日联合出台政策,今年继续实行宁夏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实习期1年,实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贴由自治区财政承担,标准因地区从每人每月1480元到1320元不等,期满毕业生自主择业。
据介绍,到事业单位实习的对象为2017年应届区外宁夏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专业不限。实习岗位主要是科技、教育、水利、卫生、司法、民政、移民、扶贫开发、扶残助残、计划生育、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部门,实习时间为1年。 8月1日起报名,9月1日起安排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全部到岗实习,10月底前全面完成选派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工作。
高校毕业生实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贴由自治区财政承担,补贴具体标准一类区每人每月1480元,二类区每人每月1390元,三类区每人每月1320元。实习期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作调整的,基本生活补贴从调整的次月起按新标准执行。对实习满6个月并按灵活就业人员形式已缴纳当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