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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校学生资助体系为贫困学生大学路护航

更新: 2017-06-15 10:19:26 | 新华网辽宁站 

新华网沈阳6月12日电 随着2017年高考正式结束,历经数年寒窗苦读的考生将步入大学校园。部分家庭经济贫困的考生担心无力负担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遇到这样的问题,学生和家长怎么办?

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辽宁省已建立起完善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形成了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以及校内各种奖、助、补等全方位的资助制度,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入学前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县、区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为学费和宿费合计,本专科学生最高贷款额度为8000元/年。

入学时未筹够学费,学生可走入学“绿色通道”。考生在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时,同时会收到《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若考生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资助,可以根据要求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到当地乡镇、街道或社区相关核实盖章,开学后直接交给学校学生资助部门。如果因为特殊原因没来得及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没筹够上学费用,报到时可凭此表通过学校的“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缓交学费和住宿费。缓交的学费和住宿费可以继续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来解决。

入学后学生可申请各类资助。在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后,所在学校资助部门将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会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方式予以资助。如,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每生每学年一等助学金4000元,二等助学金2500元);解决临时性困难,以临时困难补助等为主。

关键词:辽宁 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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