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学校的录取原则有何特别之处?哪些专业有特殊要求?
郑钢:学校为北京市提前批次录取院校,京外省(区、市)统招考生填报学校志愿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相应本科批次填写。调档比例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一)普通文史理工类(新闻学专业、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运动康复专业、运动人体科学专业):
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不需参加体育考试。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二类本科录取分数线。
(二)体育类(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休闲体育专业):
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体育考试。在文化和体育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体育类本科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
1.北京市考生: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照体育成绩择优录取,体育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休闲体育专业按照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体育成绩高的考生。
2.京外省(区、市)考生:根据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体育类专业投档方式,按照体育成绩择优录取,原则上录取体育成绩80分(百分制)以上的考生。
(三)艺术类(舞蹈表演专业):
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须参加首都体育学院组织的校考,如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有要求,考生须遵从其规定。江西省、安徽省、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不参加首都体育学院组织的校考,只需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在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参加首都体育学院校考的考生按校考成绩择优录取;江西省、安徽省、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按生源所在地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四)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以及首都体育学院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部分项目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统考。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达到首都体育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体育专项成绩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优先录取一志愿,如果录取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
相对于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而言,体育类专业有其特殊性,需要兼顾体育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水平综合考虑,科学决策,准确选择。例如:报考体育类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有一定要求,如北京市要求考生身高男不低于1.70米、女不低于1.60米,身体健康,视力及形体不存在严重缺陷等等。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报考体育教育专业、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对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考生,学校可以不予录取。考生具备了规定的身体条件,还需在体育专业方面具有一定基础,要参加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体育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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