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昨天出台《关于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我省将增设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专业,撤销部分行业人才过剩和就业率低的专业,年度新增专业不超过3个,高校招生专业不设专业方向。
《意见》规定,高校设置专业应鼓励增设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专业,缓设部分人才需求饱和专业,撤销部分行业人才过剩和就业率低的专业。同时,高校应对设置专业实行总量控制,年度新增专业原则上不超过3个,未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原则上不增设专业。
省教育厅要求省内各高校招生专业一律不得设置专业方向,原则上不允许以 专业(专业方向) 的形式进行招生。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产业需求,专业培养方向内涵要与本专业密切相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所列专业不得作为其他专业的培养方向。
在新设专业首届学生进入毕业学年的下学期,省教育厅将组织实施新设专业办学质量检查。检查结果作为新设专业继续招生、暂停招生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