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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出台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新政

更新: 2017-05-22 02:24:41 | 吉林省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白城市把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创新创业摆在重要位置,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大学生创新创业工程指导意见》,积极营造良好的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和引导力度,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构建绿色通道。

强化创业激励。对各类高校在校生、五年内的毕业生、出国留学回国等人员提供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支持和便利。对优秀自主创新创业大学生免费提供60—100平方米周转房居住,子女(含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入园(入学)的,可根据大学生的意愿选择学校。配偶就业给予优先安排,按照原工作属性安排相应单位;凡在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服务业和特色生态农业等现代产业领域内创新创业的大学生,符合意见中相应条件的给予10万元的补贴。对于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带动10人以上就业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于年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上,带动10人以上就业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住宅改商用”。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凡有创新创业需求并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在创业地申请3年期最高额度为20万元的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鼓励大学生在校期间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或研究发明专利并实现成果转化的,可利用白城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按照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资金支持。

建设创业基地。目前,该市已建立省级大学生创业园1个,市级大学生创业园2个。入住大学生企业40户,参与创业的大学生达到500余人,带动就业1000余人,创业企业年销售收入2000余万元。在原有“白城市公共人才创业就业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建设一个高标准、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为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产品展示、创业桌椅、电脑、网络、仓储、物流等服务,实现大学生创业的“零门槛、零风险”。

实行保障补贴。对于毕业不超过3年,自主创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或残疾高校毕业生,按照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

组织创业大赛。通过举办大学生创业大赛,激发青年创业热情,展示青年创业风采,支持青年创业实践,建立服务青年创业创新的持续机制,促进创业项目与创业资本、创业导师、创业政策有效对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目前,《大赛》方案已经完成,近期将进行宣传活动。

关键词:吉林 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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