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7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察体检工作通知
做好山东省2017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察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1、时间。5月20日前完成。各市具体体检时间,近日将陆续在报名网站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保持通讯畅通。
2、标准和方式。体检执行《关于修订
3、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除有特殊情况并经所报考市党委组织部同意外,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1、时间。考察工作于体检结束后进行,原则上6月5日前完成。
2、方式。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坚持定量考察与定性考察相结合,由各市统一派出考察组到考生所在高校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发展潜力。从严审核档案,重点审核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等内容。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考察结果失真的考生,给予其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
对海外高校毕业生的考察,主要采取调阅档案等方式进行,或到国内原就读学校了解有关情况。
3、程序。工作程序包括:发布考察预告、查阅档案资料、个别谈话、民主测评、与考生面谈、考生签订《承诺书》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对考生作出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定为“较差”等次的,不能确定为拟选调人选。
三、确定并公示拟选调人选
各市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确定拟选调人选时,最后1名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选名单,将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统一向社会公示。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各县(市、区)组织拟选调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书(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签订就业协议书前,拟选调人选如有放弃的,须向所报考市选调办提出书面申请。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如有违约的,按照有关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对出现的空缺,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察体检合格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公示。备用人选递补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5日。递补工作结束后,签订选调合同,组织报到。
四、其他事项
对考察体检工作如有疑问,请咨询所报考市选调办,联系电话详见报名网站。
山东省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