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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外事职业大学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更新: 2020-05-30 11:53:11 | 2013高考网 
一、 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二、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可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参加高考补报名。
三、2020年我校单独招生专业其中面向所有中职学校专业和春季高考类别招生,不限考生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不限考生春季高考所报类别。
四、2020年我校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其中面向所有春季高考类别招生,不限考生所报春季高考类别。
五、退役军人考生须为 2011 年(含)以后入伍并自主就业的山东户籍退役士兵。已在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退役士兵,不能再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六、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还需达到以下要求:男女不限;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身高:女生:164cm-174cm;男生:174cm-185cm;视力:裸眼视力不低于E视力表4.5,矫正视力不低于E字视力表4.9;口齿清晰、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和传染性疾病。
第十三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21日 24日
二、报名方式:
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0年5月21日 24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择 13874山东外事职业大学 并填报专业志愿。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参加单独招生报名,首先需要从网上填报信息补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wsbm.sdzk.cn)填报本人信息。时间为5月11日至14日(每天9:00-18:00)。然后5月15日至18日考生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
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填报志愿后,登陆山东外事职业大学官方网站根据流程缴纳报名测试费,报名测试费100元。
第六章 网上测试办法和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测试办法
一、测试时间:2020年6月1日-3日
二、测试形式: 网上面试
三、测试方式:
单独招生考试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采用网上面试的方式进行,山东外事职业大学考试平台(APP)按照测试内容进行开发,考试内容均可以实现在线考试。并能够达到与现场考试同等的考察目标。具体操作流程可登录我校官方网站,按提示下载山东外事职业大学艺考平台(APP)并注册登陆完成测试。考生须在考试前通过山东外事职业大学艺考平台(APP)阅读考试纪律,并手写《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承诺书》通过拍照上传提交。
四、测试内容及成绩占比
单独招生测试分成四部分,一是考生个人基本情况(参加比赛获奖情况和参加社会实践情况等);二是文化素质测评;三是专业技能测试(报考专业所具备基本素质、理论及专业基础知识);四是职业适应性测试及人生观价值观考察。总分200分。
综合评价招生测试分两部分,一是综合素质评价,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对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做出客观评价,赋予分值,折算到考试总成绩中,在总成绩中的占比为50%;二是网上面试(参照单独招生测试),在总成绩中的占比为50%。总分200分。
第十五条 录取政策
一、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遵循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 的原则。
二、学校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类别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三、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灵活调剂使用,优先满足考生志愿。
四、预录取后,学校将预录取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五、考生如对测试成绩或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复议,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0531-58097988。
六、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其中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的考生采取单独编班,学制为三年,修业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教学安排为线上与线下教学相结合、集中与分散教学相结合、校内与校外教学相结合,实施 旺工淡学 的错峰教学,其中集中学习不低于总学时的40%。考生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七章 助学、奖贷等资助措施
第十六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
第十七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奖、助学金:我院学生全面发展、成绩优异者,可分别申请国家奖学金(每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每人6000元/年)。学院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对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学费免、减、缓政策。家庭经济困难但能刻苦学习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分别为每人4000元/年、每人3000元/年、每人2000元/年)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限山东省户籍学生)、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年)。
第八章 新生报到和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九条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报到时间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相同。
第二十条 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外事职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外事职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山东外事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31-58097988
招生监督电话:0531-83167459
学校网址:www.sdws.edu.cn
E-mail:sdws_zsb@163.com
通信地址:乳山银滩AAAA级旅游度假区长江路788号
关键词:山东 外事 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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